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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严管,规范疫情期间药品销售

来源: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1-14 10:09 作者:李娟 叶恒波 浏览次数:1

1月13日,因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力,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益丰十字街店、平安蓝天大药房、明康大药房、幸福大药房、福康大药房等5家药店进行约谈。通报了近期督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了整改要求和防控措施,要求药店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为保障全市群众用药和生命安全,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连日来,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分片区,全覆盖,对全市药店进行梳理式专项督查,强化场所防控、人员防控,规范药品销售。要求药店经营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一是严格把好药械购进、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质量安全关;二是严格进店人员测体温、扫健康码、戴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三要严格实行退烧、止咳等4类药品实名制购买登记;四要严格保障口罩、消毒等防疫物资的供应,严禁哄抬物价,确保市场稳定。对不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的零售药店将依法依规查处,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