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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公示(202001)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1-01-15 10:53 浏览次数:1
序号 报告编号 被抽检企业名称 不合格产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核查处置情况
1 No:JD202011979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岳阳洛王店 韭菜 腐霉利 2020年9月21日,湖南鼎誉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岳阳洛王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0-09-21)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腐霉利项目(标准指标≦0.2,实测值0.298)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没有申请复检。2020年10月30日市局依法进行立案调查。2020年12月7日,市局下达处罚决定书岳市监案处字〔2020〕90号,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岳阳洛王店经营的农产品“韭菜”“腐霉利”不符合规定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以及第二款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韭菜(购进日期:2020-09-21),追回已经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0-09-21),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当事人处以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8.34元;2.罚款2000元;罚没款合计2008.34元,上缴国库。此案已处理完毕。
2 No.222020063023 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奥尔良烤翅味干脆面 菌落总数 2020年11月9日,我局收到武汉海关技术中心检验报告书(No.222020063023),报告书显示:经抽样检验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生产的“奥尔良烤翅干脆面”(规格型号:50克/袋,生产日期:2020-09-16)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1740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0年11月11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供“情况说明”一份。陈述其对不合格报告书进行了内部排查,对生产过程、产品出厂检验进行调查,对产品留样、市场召回的产品进行送检,结果均为合格。当事人对经销商的储运条件进行调查,判断此次产品菌落总数不合格,是因储存、操作、防护不当个别产品受到污染,导致菌落总数不合格。2020年11月16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复印件一份。其调查认定:“储运、运输环节未按规定操作导致产品被污染,出现菌落总数超标”。我局认为,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武汉海关技术中心检验报告书(No.222020063023)所检样品是在流通领域进行抽样的,仅反映流通环节该食品菌落总数不合格,经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认定“储运、运输环节未按规定操作导致产品被污染,出现菌落总数超标”。且我局对当事人留样的“奥尔良烤翅干脆面”抽样三批次,检验结果均为合格。综上,我局认为当事人违法事实不成立,决定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