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公示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现将我市市场主体报送2021年度报告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凡2021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报送2021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二、报送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
网页报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网址:http://hn.gsxt.gov.cn/)登录,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报送年度报告。
手机报送: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年报app,录入信息并公示。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通过直接信扫描下方“个体工商户微信年报”二维码进行填报。
其他方式: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报送指南(各类市场主体适用):登陆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amr.yueyang.gov.cn/),点击年报专栏下载填报指南。
四、相关说明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年报前须向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窗口办理联络员备案。已办理联络员备案的企业可按照原有方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填报公示相关信息。
大型企业年报应当填报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并向社会公示。
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企业应当及时报告相关许可证等信息。
继续实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海关、统计、外汇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的“多报合一”模式。
五、年报公示及更正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年报系统的要求完整填报并公示成功即为完成年报。个体工商户以电子化方式提交年报后,选择公示的年报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报送纸质年报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只公示其已经报送年报的结果。
需要更正已公示年报信息的,在2022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
六、问题答复及咨询
各类市场主体年报过程中遇到问题,按照年报内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可向相关部门咨询。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统筹做好企业年报事项和公示系统年报技术问题等咨询工作。
七、法律后果
不按规定报送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按规定年报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导致在申请行政许可、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等方面被限制或者禁入。
年报结束后将对报送的信息进行抽查。抽查发现年报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
八、其他事项
除公示年报信息之外,自2014年10月1日起,企业应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自觉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和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各类市场主体应对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进行补报,并及时到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取消经营异常状态标记。
咨询电话: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236700
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668162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667310
华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108575
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223384
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557512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222952
岳阳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844752
云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050075
君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177653
屈原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722423
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988766
岳阳市南湖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802615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陵矶新港区分局:3077008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