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取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的公告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岳阳市合锦医技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不具备原生产备案条件并主动提请取消备案,我局决定取消岳阳市合锦医技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的公告。具体如下 :
企业名称 |
生产地址 |
法人代表 |
生产登记号 |
岳阳市合锦医技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岳阳市开发区白石岭北路1号北行300米路口东侧 |
赵铁壁 |
湘岳食药监械生产备20150009号 |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