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取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的公告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对岳阳市合锦医技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主动提交的取消产品备案资料进行了审核,符合取消备案要求,依法对其《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予以取消。(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序号 |
备案号 |
产品名称 |
企业名称 |
1 |
湘岳械备20150015号 |
电解质分析仪用缓冲液(ISE法) |
岳阳市合锦医技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