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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质监局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及评分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9-07-15 08:34 浏览次数:1

岳阳市2018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预 算 编 码:         404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19年6月12日

岳阳市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钟郁

联络电话

8259156

人员编制

158

实有人数

144

职能职责概述

我局的主要职责:履行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认证认可、棉花纤维、物品编码等方面的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检测三大职能职责。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任务1:推进质量强市战略。推进质量提升工程,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推进标准引领战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企业帮扶服务。

任务2: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任务3:加强质检工作。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加强民生计量监管,加强棉花和纤维制品监管等。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1、提升质量强产业。围绕“产业主导”要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年”主题活动,为产业升级持续注入质量动力。一是抓品牌创建,联合部门和协会推荐,指导35家企业申报37个湖南名牌产品,29家企业申报29个岳阳市名牌产品。指导“汩罗粽”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目前,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知,省市名牌暂缓评定工作。二是抓标准升级,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全市225家企业上网公示执行标准1338项,涵盖标准产品4616种。组织3家工业企业、2家服务企业、1家新兴优势产业企业申报2019年标准化项目。加强在建12个国家、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督查,岳阳县肉鸽标准化养殖、绿色葡萄种植2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项目、佳佳好家政1个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顺利通过验收。三是抓“双零”服务,开展“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为主题的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帮助企业完善质量、计量、标准管理体系。深入30余家企业开展质量调查,提出质量攻关课题和帮扶措施47个,培训企业专业人员180余人,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检测验证等服务200余次。

2、严格监管保安全。加强涉质安全产品和领域安全监管。重要工业产品方面,下达实施日用消费品、建筑和装饰材料、危险化学品等8类产品抽查计划,定期监督检验产品508批次,工业产品抽查合格率达95.4%,不合格产品全部依法进行后处理。全市质监系统推进“双打”和农资、建材、消费品、涉安产品领域4个“质监利剑”专项行动,立案查处质量技术监督案件168起,涉案货值金额500余万元,大要案5起,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1起。特种设备方面,深入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对452家单位重点设备实施日常现场监督检查。以“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和“强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为主线,继续推进电梯安全、油气输送压力管道、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整治“三大攻坚战”,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单位、快开门压力容器隐患治理及专项整治。完成“三无”电梯隐患整改61台,联合住建部门开通了电梯应急维修基金快速通道,引导全市1600多台电梯参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推进中石化潜江至韶关长输管道工程、华能电厂至云溪工业园蒸汽压力管道、华润公司燃气压力管道等一批大型油气工程压力管道全面检验;完成22台锅炉的能效测试,全市210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实现了停用和退出。全市质监系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检查793次,检查相关企业1689家,立案150起,经济处罚139.8万元,责令停产停业17家,停运特种设备152台。车检机构方面,大力实施《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检测新标准,加强检验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对12家车检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为,提升检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简政放权促改革。力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将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等10个许可和服务事项列入市政府“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实施工作流程再造和优化,提高服务效能,将200多项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列入无需申请类事项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力推工业产品许可证改革。大力宣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政策,取消19类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将3类产品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切实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获证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了食品相关产品、人民币鉴别仪、危险化学品和危化品包装物、水泥产品、建筑钢筋获证企业等专项监督检查。力推计量器具备案和免费检定。建立完善强检计量器具初审、报送、归档制度,提高强检备案服务的时效性。办理备案受检企业237家,指定市计量所强检市区计量器具24种49592台件,强检县域计量器具15种7790台件,促进依法强检和免费强检政策落到实处。

4、强化服务惠民生。推进计量惠民,开展计量专项检查,对210余家集贸市场、超市710台件在用衡器及1395批次定量包装商品进行检查和检定,检定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5万余台件,维护公平交易秩序。推进阳光纤检,对学校、超市、医院、幼儿园及校服生产企业等70余家单位进行了纤维制品的监督随机抽样检查,共完成监督抽查327个批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0份。免费抽查幼儿园、学校校服17个批次,防止不合格纤维制品流入校园。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受理汽车三包、小区电梯等举报投诉690件,咨询1262起,处置率100%,做到了起起有登记、有处理、有回复。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

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

收入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4610.36

732.51

3674.81

203.04

1、局机关

1268.75

148.98

1097.65

22.11

2、稽查支队

305.89

38.13

267.76

3、经开区分局

389.22

31.73

226.11

131.38

4、屈原分局

93.91

18.69

66.71

8.5

5、纤检局

517.32

237.49

258.11

21.73

6、楼区分局

115.68

12.6

98.43

4.59

7、云溪分局

124.16

20.4

89.39

14.38

8、计量所

969.73

128.4

840.98

0.35

9、质检所

522.91

59.03

463.88

10、国检中心

302.79

37

265.78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当年结余

累计结余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4188.41

2572.86

2264.14

308.72

1615.55

422.01

421.95

1、局机关

1082.89

811.93

689.75

122.18

270.97

185.86

185.86

2、稽查支队

304.15

230.76

192.4

38.36

73.38

1.74

1.74

3、经开区分局

346.1

225.41

194.66

30.75

120.69

43.12

43.12

4、屈原分局

92.96

50.84

36.57

14.27

42.12

0.95

0.95

5、纤检局

403.54

166

145.18

20.82

237.54

113.83

113.78

6、楼区分局

115.51

94.1

81.07

13.03

21.41

0.17

0.17

7、云溪分局

121

72.8

61.32

11.48

48.2

3.16

3.16

8、计量所

914.5

480.72

440.84

39.88

433.78

55.23

55.23

9、质检所

512.49

303.97

285.02

17.95

209.52

10.42

10.42

10、国检中心

295.26

137.32

137.32

157.91

7.53

7.53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58.84

2.02

56.79

1、局机关

4.49

1.26

3.23

2、稽查支队

4.09

4.09

3、经开区分局

3.19

3.19

4、屈原分局

2.89

2.89

5、纤检局

5.38

0.25

5.13

6、楼区分局

7、云溪分局

0.25

0.25

8、计量所

12.51

0.3

12.21

9、质检所

18.44

18.44

10、国检中心

7.6

7.6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7436.13

7436.13

1、局机关

3257.83

3257.83

2、稽查支队

41.71

41.71

3、经开区分局

50.05

50.05

4、屈原分局

159.03

159.03

5、纤检局

1056.09

1056.09

6、楼区分局

4.83

4.83

7、云溪分局

9.62

9.62

8、计量所

633.46

633.46

9、质检所

1162.72

1162.72

10、国检中心

1060.78

1060.78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目标1:非税收入目标525万元

目标2:特种设备监管375家

目标3:重点抽查600批次

目标4、强制检定65000台件

实际征收非税收入816.8万元。征收计划完成率为156%。特种设备监管452家。实际抽查批次865批次。强制检定68691台件。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评价内容

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包含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实事任务等,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质量指标

指标1:特种设备监管

深入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对452家单位重点设备实施日常现场监督检查。

指标2:名牌工作

联合部门和协会推荐,指导35家企业申报37个湖南名牌产品,29家企业申报29个岳阳市名牌产品。指导“汩罗粽”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目前,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知,省市名牌暂缓评定工作。

指标3、标准化工作

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全市225家企业上网公示执行标准1338项,涵盖标准产品4616种。组织3家工业企业、2家服务企业、1家新兴优势产业企业申报2019年标准化项目

数量指标

指标1:非税收入525万元

816.8万元

指标2:重点抽查600批次

865批次

指标3、强制检定65000台件

68691台件

时效指标

指标1:按时完成绩效评价

按时完成

指标2、.数据及时公开

及时完成

成本指标

指标1:非税征收成本472.5万元

800万元

指标2:强制检定180万元

180万元

指标3:重点抽查经费100万元

100万元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社会效益

指标1:质量强市战略有效实施

指标2:品牌培育不断深化

指标3、全力守底线,监管能力实现新提升

认真履职,社会效益显著

经济效益

生态效益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全力惠民生,服务社会实现新进步

推进计量惠民,维护重点民生领域计量公平,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受理汽车三包、小区电梯等举报投诉690件,咨询1262起,处置率100%,做到了起起有登记、有处理、有回复。群众满意度100%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100

评价等次

四、评价人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单  位

签  字

赵奇志

副局长

质监局

钟辉雄

计财科长

质监局

潘琦

质量科长

质监局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签名): 钟郁                     联系电话:8259156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10个,分别为市局机关、稽查局、纤检局、经开区分局、屈原分局、楼区分局、云溪分局、国检中心、计量所、质检所。局机关内设12个科室,即:办公室、法规宣传科、质量管理科、标准化科、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产品质量监督科、认证与科技科、计划财务科、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党委。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我局的主要职责:负责产品质量宏观管理工作,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和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岳阳名牌和市长质量奖评选,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负责全市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监管,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监督抽查、定期检查、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生产领域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承担市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实验室、检查机构和认证机构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开展重大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培训、信息和对外交流。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主要包括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成本、办案费、专项经费等。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度基本支出2572.86万元,使用内容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支出2264.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工资及津补贴、住房公积金、退休员工的工资及津补贴、抚恤金、丧葬费、生活补助等;公用支出308.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所需开支的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中三公经费58.84万元,公务接待费2.0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56.79万元。

(二)、专项支出

专项支出1615.55万元。主要是非税收入执收成本、办案费、及专项经费。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2018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实际在职人员数少于编制数;“三公”经费支出总额较上年有减少。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有所追加,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

3.预算管理方面,质监部门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车辆、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考核评分细则,考评组认为岳阳市质监部门2018年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照计划管理使用,质监部门的整体支出对保障质监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局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挥了重要作用,强化部门的责任,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市质监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应对经济转型调整、全面深化改革、停征收费政策等形势和影响,以“提升大质量、助推大产业、服务大市场”为目标,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100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有待更严格执行。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

二是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思想认识有误区。

三是绩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规范管理有盲点。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是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严格财务审核,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规定项目的财务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

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管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是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绩效观念。对预算绩效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尽快建立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自评得分

扣分原因和其他说明

投  入

(15分)

预算配置

(15分)

财政供养人员

控制率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5

5

“三公经费”

变动率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

“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5

5

重点支出

安排率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5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3分;60%(含)-70%,计2分;低于60%不得分。

5

5

过  程

(40分)

预算执行

(15分)

预算调整率

预算调整率=0,计3分;0-10%(含),计2分;10-20%(含),计1分;20-30%(含),计0.5分;大于30%不得分。

3

3

支付进度

春节前下达全部专项资金的50%;6月底前所有专项资金指标全部下达完。

每出现一个专项未按进度完成资金下达扣0.5分,扣完为止。

3

3

资金结余

无结余,3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2分;结余超过上年结转,不得分。

3

3

“三公经费”

控制率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6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6

6

预算管理

(1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3

3

资金使用

合规性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

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3

3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0.5分;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0.5分;

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0.5分;

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0.5分。

3

3

政府采购

执行率

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100%的,得3分;

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3

3

公务卡刷卡率

公务卡刷卡率达50%以上的,得3分。

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3

3

资产管理

(10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且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3

3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自评得分

扣分原因和其他说明

过  程

(40分)

资产管理

(10分)

资产管理

安全性

①资产保存完整;

②资产配置合理;

③资产处置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4

4

固定资产

利用率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

3

产  出(25分)

职责履行

(25分)

推进全面小康建设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此项指标根据《中共岳阳市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岳阳市加快推进湖南发展新增长极建设2015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岳发〔2015〕11号)和《中共岳阳市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5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补充通知》(岳发〔2015〕19号)附件2第一大项“工作实绩指标”(700分)考核内容设置。

部门单位应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并将其细化成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5

5

建设湖南新增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7

7

《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5

5

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2

2

省市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2

2

其他工作实绩指标完成情况

4

4

效  果

(20分)

履职效益

(20分)

经济效益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

部门单位应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15

社会效益

15

生态效益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95%(含)以上计5分;

85%(含)-95%,计3分;

75%(含)-85%,计1分;

低于75%计0分。

5

5

总 分

100

100

备注:如部门(单位)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修改调整了附件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样表)》,须相应修改调整本表中的对应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