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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食品药品监管局)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9-07-15 08:42 浏览次数:1

岳阳市2018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预 算 编 码:3500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19年 6月30 日

岳阳市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朱湘宁

联络电话

0730-8259110

人员编制

101

实有人数

99

职能职责概述

(1)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拟制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划和规定;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参与制订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药品安全监测计划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的审查和监测。

(3)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督和处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制定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4)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5)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7)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8)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9)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0)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同联动机制;督促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1)承担食盐质量管理与监督、盐政执法与监督工作职责。

(12)承办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1、完成食品及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抽验工作。

2、在全市开展食品及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监管及飞行检查工作。

3、加大食品药品犯罪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用械安全。

4、开展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和安全用药月活动。

5、分级对全市基层监管队伍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6、提高应急能力水平和基层装备配备水平。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1、完成食品及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抽验工作。食品抽样检验1420批次,食品快速检验1000批次;药品监督抽样300批次,药品快速检测500批次;保健食品抽验40批次;化妆品抽验40批次。已全部完成。

2、在全市开展食品及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监管及飞行检查工作。监管企业322家,飞检160家。已全部完成。

3、加大食品药品犯罪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用械安全。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率100%。

4、全年按计划开展了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和安全用药月活动各1次。

5、分级对全市基层监管队伍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培训覆盖率达到75%以上。

6、应急能力水平和基层装备配备水平逐步提高。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

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

收入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6065.05

1966.20

3730.41

368.44

1、局机关

2580.32

398.01

2109.5

72.81

2、食品药品检验所

805.49

174.63

602.48

28.38

3、食品检验中心

2232.38

1364.46

832.92

35.00

4、经开分局

446.86

29.10

185.51

232.25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当年结余

累计结余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4354.43

2740.26

2159.85

580.41

1614.17

1710.62

1710.62

1、局机关

2217.24

1721.28

1484.11

237.17

495.96

363.08

363.08

2、食品药品检验所

590.83

539.96

409.05

130.91

50.87

214.66

214.66

3、食品检验中心

1115.72

230.48

117.90

112.58

885.24

1116.66

1116.66

4、经开分局

430.64

248.54

148.78

99.76

182.10

16.22

16.22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64.93

6.42

39.26

19.25

1、局机关

43.25

5.63

18.37

19.25

2、食品药品检验所

2.31

0.52

1.79

3、食品检验中心

8.84

0

8.84

4、经开分局

10.53

0.27

10.26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4351.72

4351.72

1、局机关

602.68

602.68

2、食品药品检验所

1996.55

1996.55

3、食品检验中心

1717.21

1717.21

4、经开分局

35.28

35.28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目标1:2018年绩效评价工作优秀

目标2:市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目标1:市财政局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中得分90分,优秀。

目标2:被评为我市2018年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评价内容

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包含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实事任务等,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质量指标

指标1: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管覆盖率100%

覆盖率100%

指标2: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抽验覆盖100%

覆盖率100%

指标3:食品药品安全抽验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合格率95.56%

数量指标

指标1:在全市开展食品及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监管及飞行检查工作。监管企业322家,飞检160家。

完成率100%

指标2:食品抽样检验1420批次,食品快速检验1000批次;保健食品抽验40批次。

完成率100%

指标3:药品监督抽样300批次,药品快速检测500批次,化妆品抽验40批次。

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

指标1:普通案件办结时限≤60天(重大案件办结时限顺延)

45天

指标2:投诉举报赶到现场时间≤24小时

12小时

指标3:办理许可事项按期办结率100%

100%

成本指标

指标1:单次监管办案费用0.3万元

0.24万元

指标2:食品药品抽验费用0.45万元

0.35万元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社会效益

源发性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大型源发性的食品安全事件

未发生

经济效益

有效推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工业总产值提升率10%

12%

生态效益

通过制订食品药品检测相关的标准,保障食品药品的安全

保障我市食品药品领域的安全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1:监管相对人满意率≥95%

指标2:群众满意率≥95%

监管相对人满意率99%

群众满意率98%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100

评价等次

优秀

四、评价人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单  位

签  字

欧阳藏修

副局长(组长)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付孟祥

财务科长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万鸿飞

办公室主任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朱湘宁

财务科副科长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朱湘宁                          联系电话:8259110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负责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对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行具体监管。

我局内设16个职能科室,下设六个二级机构。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科、药品生产安全监管科、药品流通安全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科、财务科、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党委、酒类安全监管科、食盐安全监管科。

所属二级机构分别是: 岳阳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岳阳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湖新区分局、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岳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岳阳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其中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岳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岳阳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系独立核算单位。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8年支出总额435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0.26万元,占总支出62.93%(其中:人员经费2159.85万元,占78.82%,日常公用经费580.41万元,占21.18%);项目支出1614.17万元,占总支出37.07%。其中行政事业类支出1225.55万元,占项目支出75.92%,基本建设类支出388.62万元,占项目支出24.08%。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食盐的日常监管、综合协调、抽验、购样、检验、稽查打假、监管能力建设、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滥用监测、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宣传及应急演练、食品药品监督业务培训、食品药品安全科技等专项。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全年基本支出2740.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59.85万元,包括工资性支出1429.40万元,社会保障支出235.5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77.76万元,离退休费支出46.61万元,医疗费支出76.16万,伙食补助费64.91万元,离退休人员补助及其他人员支出229.4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80.41万元,包括办公费支出46.06万元,印刷费支出5.20万元,水电费支出49.57万元,邮电费支出8.99万元,物业管理费支出9.5万元,租赁费51.05万元,差旅费支出9.59万元,维修费支出21.43万元,培训费支出5.9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3.73元,工会及福利支出67.45万元,劳务费支出55.49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31.53万元,专用材料费支出9.44万元,专用燃料费支出1.1万元,被装购置支出0.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7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1.6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4.54万元,信息网络支出0.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25万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18年市财政共计下达专项资金 1189.24万元。其中中央专项401.83万元,省级专项94.04万元,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专项385万元,区级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专项208万元,其他专项资金100.37万元。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18年度我系统项目支出总额为1614.17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支出495.87万元,市级及其他资金支出729.68万元,基本建设支出388.6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市局本级专项资金共支出495.96万元。

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支出299.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支出205.06万元。具体项目为:药品抽样支出7.3万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支出58.93万元,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55万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25.13万元,药品生产监管支出15.36万元,医疗器械生产监管支出14.72万元,化妆品生产监管支出8万元,稽查打假支出19万元,化妆品抽样支出1.62万元。省级专项资金支出80.74万元。具体项目为:食品抽验65.74万元,监管能力建设补助10万元,文明城市创建奖励支出5万元。

市级专项资金支出205万元。主要用于药品生产和批发企业核查,GMP跟踪检查,药品快检、药品抽样、购样;食品生产、流通进行日常监管、检验、抽样、购样;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进行日常监管和风险监测、抽样、购样;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工作;GSP认证经费支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支出。

二级机构项目支出1118.21万元。其中:市食检中心支出885.24万元(含基本建设支出388.62万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支出50.87万元,市经开区分局支出182.10万元。

支出内容有基本建设支出、食品药品专项抽检工作支出、稽查办案支出等。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专项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实行专项管理、专户核算,严格实行先计划、再用款。由单位财务及内控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控,动态管理,并进行评价分析,充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结合我局职能职责,根据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我局2018年着力开展食品药品领域日常监督管理、重点问题专项整治、主要食品品种和基本药物全覆盖抽样检验、突出事件应急演练、违法案件从严查办等工作。

1、日常监管实现全覆盖,严密防控风险。今年以来,进一步强化落实网格巡查责任制,共监管企业322家,全力保障了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活动的食品安全。为了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我局坚持问题导向,先后开展了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生产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飞行检查,共计飞检160家。探索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如在餐饮食品安全环节,推进了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在食品生产环节,对企业开展风险分类监管;在医疗器械领域,推行诚信等级评定等,有力的提升了监管工作行政效能。

2、主动重拳出击,大力开展专项整治。一是严厉打击药品流通领域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强化“政企联手”稽查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在省局统一组织下,开展了“护康”行动。通过全面稽查、交叉互查、督查等,共下达责令改正55家,立案查处案件27件。二是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对医疗美容机构进行重点检查:核实使用主体合法性,是否按要求取得相关资质。对医疗美容机构经营、使用的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来源合法性、产品管理规范性、资质收集和建立购销存台账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检,重点检查了肉毒素和透明质酸钠。共立案2起,结案2起。三是开展酒类违法行为专项稽查行动。根据省局统一部署,我局下发了《岳阳市关于开展酒类违法行为专项稽查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酒类产品违法行为专项稽查行动。共立案90起,其中涉刑案件1起。四是打击冷冻肉品走私违法违规行为。为进一步深化打击食品药品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预防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冷冻肉品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动。共查办冷冻肉品走私案件6件,查获冷冻肉品80余吨。五是开展中秋节令食品专项抽检。为严把月饼生产销售质量安全关,确保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组织开展了月饼专项检查,抽检月饼50个批次,合格率100%,检验结果在网上进行了公示。

3、开展监督抽样,及时防控安全风险。为了加强监管执法工作的靶向性,监督抽样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辖区内饮食用药现状和监管特点,对基本药品和主要食品品种的抽检实现了全覆盖,并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品种进行重点监督抽检,进一步查找食品药品安全除患。市局全年共完成监督抽验:国家化妆品抽检任务25批,省级药品抽检任务265批次,省级医疗机构制剂抽检任务10批次,省级医疗器械抽检21批次。

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委托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承担了300批次食品检验任务和300批次食用农产品检验任务。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承担了大力的国抽、省抽和市抽工作任务。

4、稽查打假重拳出击,从严执法办案。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五大稽查集群战役,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成立了公安联络室、检察联络室,坚持严管重处、重典治乱,查处了一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大案要案,始终保持了从严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2018年,全市立案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2001件,同比增长22.4%,其中食品1414件,药品389件, 保健食品24件,化妆品18件,医疗器械156件。移送涉刑案件25起,刑事拘留20人。

5、组织市级食品安全事故演练,防患于未然。根据市食安委工作安排,市食安办联合岳阳县人民政府在岳阳县举行了IV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相关领导和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人观摩了演练,增强我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协调配合能力和科学处置能力。

6、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为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各县市区食安办和相关市食安委成员单位举行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华容县举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企业代表400人以及市民2500多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和现场咨询,现场共展示宣传展板84块,陈列真伪食品样品50余种,发放宣传资料24000余份。

7、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受理投诉举报

细分投诉举报类别并明确责任部门,着力规范处理流程。按照谁承办谁回复的原则,及时解决问题,反馈投诉举报人。截至目前,受理投诉举报2075件,全部按时办结。通过投诉举报线索立案42起,有力回应了群众关切。

8、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药物滥用四大类报告均超额完成省中心下达的年度任务指标,共计达10293份。目前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乡镇监测网络覆盖率达100%;2018年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新增注册用户30家,药品、医疗器械网报户头共541家,乡镇卫生院以上网报单位覆盖率基本达到了98%,基层网报单位户头药品报告和器械报告消除“零”申报。2018年共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账户149家。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l、严格预算管理模式。在收入预算编制上,严格遵循统筹内外财力、综合预算,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标准逐人核定,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项目经费按照轻重缓急程度统筹安排,编列到具体项目。

2、规范专项资金分配。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抽验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采用“因素分配法”,由项目责任科室提出相应因素和权重进行统筹分配。

3、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将专项资金管理纳入年度工作重点考核项目,组织财务、监察、业务部门开展专项审计和财务检查,及时纠正资金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促进各部门提高专顼资金使用效益。

4、严格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做到分散权利、分清程序、分担风险。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度,做到按章办事。充分尊重使用单位需求,做到有理有据。提请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做到阳光操作。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市委“一三五”发展思路,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坚持“四个最严”,落实“四有两责”,积极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严密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全市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一)强化日常监管,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1.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自6月中旬以来开展了食品药品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紧扣学校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自制药酒等重点品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并将幼儿园食品安全问题作为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来抓。全市共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11.2万余家次,处置风险隐患问题7100余个,收缴问题食品6200多公斤,取缔无证经营企业560余户,有力保障了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2.强化食品安全三大环节监管。一是抓好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市委刘和生书记重要批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开展了中心城区湿面小作坊整治,检查湿面生产经营门店334家次,取缔不合格小作坊24家,扣缴食品生产原料和添加剂900公斤。二是抓好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从产品采购、过程控制、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对创建企业开展统一指导和规范,着力培育沃尔玛岳阳店、步步高荣家湾店等一批示范典型。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采取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并挂号销号的方式,逐一解决问题。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管理,指导海吉星岳阳批发市场建立健全规范化建设标准体系,督促市场开办方加强准入审核,开展场内巡查,不断改善市场设施条件。同时,加强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完成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可行性研究,市食安办、市食药监局、教育、农委、商务部联合制定了《岳阳市食用农产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强化源头采购管控,严防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目前已组织60所学校食堂培训并注册上网,培训学校、酒店等单位食品安全质量负责人210余人,实现了60余所学校食堂、2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同市场的对接。三是抓好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全力实施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共完成12117家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工作,占餐饮服务提供者总数比例98.7%,其中A级895家、B级2380家、C级8842家。同时,在大型餐饮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含幼儿园)、养老机构食堂开展量化分级“灭C”行动,共灭“C”单位3000余家。督促2028家餐饮服务单位完成“明厨亮灶”改造。积极探索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并推动相关文件出台,同时,圆满完成了中央、省级领导来岳视察及“两节”、“三考”等重大餐饮保障任务16场次。

3.严把药械监管三大关口。一是严把药品生产源头关。以药品生产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和“排雷”百日会战行动为抓手,结合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和化学原料药专项检查,对23家药品生产企业、3家药包材生产企业、3家医院制剂室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100%,强化了药品生产领域安全生产教育。并先后配合国家局、省局完成了科伦制药、如虹制药、岳阳环宇药业等企业GMP认证检查。二是严把药品流通安全关。开展GSP认证现场检查22家,积极帮扶指导岳阳全众中药材有限公司入驻医药健康产业园。持续加强特药监管,对禁毒联点单位君山区广兴洲镇禁毒工作进行了两次全面督导,对精麻药品定点经营企业康尔医药、宝鑫医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均未发现异常。三是严把器械质量安全关。开展了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4330家,责令178家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同时配套开展免费体验门店专项检查,责令整改10家,查处无证经营6家。同时,全市网报药械、化妆品、药物滥用不良反应事件/报告10293例;受理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产品216个,审核通过165个。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专项整治

1.抓好食品领域专项整治。一是深入开展“一桌餐”“私房菜”专项整治。由市食安办牵头,联合工商、税务部门启动“一桌餐”“私房菜”等无证无照餐饮单位专项整治,通过张贴整治公告,发动群众举报,开展联合惩处等模式,共查处有照无证户数251户次,无证无照户数242户次,受理投诉举报25起(立案3起),责令停止经营370户,责令停止提供经营场所107个,取缔违法经营者294户。同时,结合“一桌餐”行动,开展了查无证综合治理。责令关停无证经营户281户,取缔违法经营户261户(含黑作坊58户)。二是开展酱腌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酱腌菜生产过程中超量添加防腐剂等问题,出台整治方案、开展抽检不合格报告核查处置,对酱腌菜质量安全问题高发地区华容县抽检不合格3次以上的企业开展了专项督查,飞行检查华容酱腌菜企业18家,立案查处7家,关停企业 1 家,责令停产整顿6家,责令限期整改4家。华容县局约谈企业30家,延续换证不予许可企业3家。目前,全市“酱腌菜”产品抽检合格率明显上升。三是开展了肉类及其制品专项整治。共开展生猪屠宰和肉类市场联合执法行动12次,收缴“无证无章白板肉”1800余公斤。销毁问题肉类及其产品1120公斤。无害化处理问题生猪120头。四是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清网”行动。进一步摸清了“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经营者底数,对“饿了么”入网备案经营的538家和“美团”的1380家企业建立了监管台账,监督抽检网络食品72批次,合格70批次,查处违法违规经营20余户次,查处网络违法经营案件8起。五是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9139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768份,做到学校食堂、食品经营持证率99.8%,索证索票、台账建立率100%。完成校园水质采样抽检2532批次,合格率100%。六是探索开展了校外“午托”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先后在主城区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讲380余场次,培训机构从业人员1335人次,下发各类食品安全宣传资料3万余份,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1335张,检查“午托”机构267家,责令停业整顿52家,依法取缔20家。七是打好“护老”行动收官之战。开展全市“护老”行动工作督查,持续发力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犯罪行为。全市查办案件526起,移送公安机关8起,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八是开展打击酒类产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共立案85起,罚没款合计75.61万元。移送公安案件3起。

2.抓好药械领域专项整治。一是开展药品生产“排雷”百日会战。通过全面摸排,明确26家企业及医院制剂室为“排雷对象”,督促其自查排除风险隐患157个。对7家药品生产企业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共排除化解风险隐患48个,对2家存在较大风险的企业进行了约谈,责令1家高风险企业停产整改,形成了合力打击药品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二是开展了疫苗流通领域专项监督检查。以落实索证索票和疫苗储存温度是否合格为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221家,疾控机构10家,对中心城区4家疫苗预防接种单位进行重点督查。通过专项检查,排除了疫苗安全风险。三是开展无菌及植入性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专项检查。共检查961家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83份;检查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共103家,责令整改38家。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保障了公众用药安全。

(三)强化技术支撑,落实监督抽检职责

1.强化监督抽检。今年以来,我局结合辖区内食品药品使用现状和监管特点,在注重收集国家、省食品药品质量公告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曝光频次较高的不合格品种进行重点抽样。同时,充分利用食品快检技术,先快检,对可疑品种再抽验。全市共收到不合格报告203份,均已转办至各责任县市区。核查处置工作正在抓紧按时推进。

2.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市食品、食用农产品检验实验室项目建设工作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政府专题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了实验室项目建设工作。

(四)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全力查办案件

全市共立案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2001件,同比增长22.4 %。突出大要案件查办,共移送涉刑案件25件,配合公安侦办涉刑案件10起。“3.05”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和谢某等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被省检察院、省局联合挂牌督办、 “8.18”非法生产、销售假酒案被省公安厅、省局联合挂牌督办,在社会引起较大反响。

(五)坚持服务中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1.产业帮扶工作扎实有序。一是督促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落实医药企业帮扶工作会议精神。联合市卫计委就落实会议精神情况开展走访和督查,抽查的17家公立医疗机构比去年同期新增本地药品品规共128个,新增本地药品销售金额172万元,生物医药产业帮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帮扶食品企业提质改造。落实市政府交办的重大事项,指导岳阳楼酒业有限公司完成生产场地改造、生产环境优化、生产工艺布局、生产过程控制等工作,顺利完成了对该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大力协助“湿米粉”生产企业提质改造,为改造达标的5家企业发放SC证,促成2家企业入驻医药健康产业园。

2.扶贫攻坚工作再接再厉。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牵头对口平江县三墩乡小塅村脱贫攻坚工作。以“公司+农户”模式在该村推广试点生猪养殖。积极推进产业扶贫,一户一策落实了精准扶贫措施,实现了对该乡行政村扶贫督查工作全覆盖。

3.文明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在市文明办的指导下,基本完成了我局所承担16个大项24个小项的文明城市资料上报任务。联合文明办开展文明食品经营店、文明药店评选工作。

4.“放管服”改革取得实效。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部署,积极做好岳阳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审批系统的对接工作。实现了“信用岳阳”平台和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基础数据库的互联互通。以群众和企业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大力优化办事流程,改进政务服务模式,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达100%。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过去的一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全市没有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广大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我局被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计划生育、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均进入先进行列。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我局被评为红旗单位,并被评为了市级文明单位。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但当前食品安全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没有变,基层基础薄弱的现状没有变,影响和制约食品安全的深层次矛盾仍然较多。在资金保障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薄弱环节:

(一)监管力量及监管经费相对不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力量薄弱,能力建设还较滞后。一方面,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建时间较短,且经历了多次机构改革,从原来单一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增加了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职能,部分县市采取三合一模式,不少监管人员从前也从未从事过“四品一械”的监管工作,专业人才短缺,年龄结构老化严重,监管队伍整体结构不合理,需要加强全员的培训教育学习,但苦于缺少资金,很难组织全市全员性的教育培训。另一方面,监管装备缺乏,技术支撑能力有限。我局在用的一辆药品快速检测车和快检设备还是2007年由国家局统一配备,现已严重老化,接近报废。而市级局应配置的快速检测用车由于机构改革,一直没有配备到位。国家局在2008年按在编每人一台的标准为我局系统配备的专用台式电脑,也大都在超龄使用,急需更换。

(二)食品检验经费严重不足,食品抽检不能全覆盖。根据《湖南省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到“十三五”末,各地每年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频次要达到“4批/千人”的目标,按我市560万人口测算,到2020年全市食品抽样检测要达到22400批次以上,根据国抽、省抽、市抽和县抽的分工,市本级至少要达到5600批次,按1400元/批次检测费用测算,至少需要检验检测经费784万元。近几年,市财政虽然逐年增加了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专项经费预算,2018年该项预算总额为270万元,但仍然与实际需求有较大差距。

(三)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奖励资金没有来源。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是国家为了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的创新举措。每年省政府对各市、州食品安全工作考评验收时,制度落实情况是必检项目。根据国家食药总局、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食药监稽〔2017〕67号)第四条的规定:“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但目前,市财政没有单独预算该项经费,我局每年都是从自身有限的工作经费中挤出部分来落实奖励政策。

(四)落实“放管服”改革,非税收入大额减少。非税收入是我系统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自2016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的系列举措,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取消和停征了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而原有的专项工作并未减少,工作标准及要求也未降低,市财政未及时追加相应的专项工作经费,造成了此类工作经费的不足,相关部门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影响,特别是两个检验机构,因专项收入降低,检验设备更新缺少经费,检验能力无法提升,每年都需要市局给予一些补助。

(五)盐业监管工作经费没有着落。2017年12月14日,省政府召开加快推进盐业体制改革电视电话会,会议要求全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63号)的要求,在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盐业体制改革,完成人员、机构、职能的划转。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的食盐安全监管工作已由我局承接履职,但目前监管工作经费没有相应增加,只能从原有的经费中支出。去年底市财政还批准从我局食品药品监管经费和办案经费中拨付了10万元用委托县盐业公司执法支出。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年初预算时,预算单位应按照绩效管理有关要求编制全部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围绕绩效目标加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议市财政逐年增加单位年初预算金额,减少年中追加预算,使预算调整变动率保持在正常范围。

2、适当增加财政投入,加强财务核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范围广、任务重、压力大,建议政府逐年增加财政投入,并纳入单位预算,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经费、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奖励资金、执法设备购置费、执法服装购置费等。同时,加强单位专项资金管控,加强内部审计,准确反映项目支出情况,防止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3、完善绩效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完善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合理分配资金。

4、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加强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控制不必要的“三公”支出。

5、加快推进市食品药品检验实验室项目建设。食品、食用农产品检验实验室项目是全市食品检测技术平台,是民生安全保障项目,也是中央投资建设项目,属全省今年重点考核内容,建设必要性、紧迫性相当严峻,恳请相关部门加大对该项资金的支持力度,保证建设资金及时到位,保障项目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6、食品药品检验部门的检验设备更新较快,维修维护成本高,需要加大对设备购置及维护费用的保障。


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食品药品监管局).xls
2、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食品药品监督局).xls
3、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市食检中心).doc
4、(经开区)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
5、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 药检所市绩效评价项目资金.doc
6、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药检所市绩效评价上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