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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新零售日用服务站虚假宣传案

来源: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6-28 09:44 浏览次数:1

临湘市新零售日用服务站虚假宣传案

一、案件名称及办案机关

案件名称:临湘市新零售日用服务站虚假宣传案

办案机关: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案情简介

该案由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承办。

2021年5月21日,消费者向该局投诉举报称临湘市北正街菜市场后有会销活动。经核查,发现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即予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3月26日取得营业执照,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场地系租赁所得,面积约200平方米。核定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乳制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一类医疗器械的零售,农副产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土特产的销售,农产品配送,营养健康咨询服务。

2019年8月开始当事人通过提供现场“坐电椅”、唱红歌、组织外出旅游等服务及免费赠送日用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到店内参加食品、保健食品的销售会。通过视频和PPT对产品进行宣传,预备2020年初开始销售产品,因遇疫情,当事人歇业推迟至2020年9月再次开业。

当事人于2020年9月6日开始至2021年4月20日止,从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购进沙棘牌羊奶粉330盒,购进价55元/盒,购进久实牌蝙蝠蛾被毛孢胶囊30盒,购进价744元/盒,购进氨糖牦牛骨粉胶囊130盒,购进价25元/盒,购进陈李济黄精人参饮品1盒,购进价240元/盒,利用播放视频及放映PPT的方式进行宣传。

为达到销售目的,在宣传陈李济黄精人参饮品时,当事人通过播放视频资料宣传该产品:“可以防癌抗癌、有效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淡化老年斑和黄褐斑,直至最后消失不见、预防和调理心脑血管疾病的作用、提高肾的整体机能、护肝、提升肝的代谢能力和解毒能力,可以补充元气,吃任何药物都不如补充元气”。

在宣传久实牌蝙蝠蛾被毛孢胶囊时,当事人通过放映PPT资料,宣传服用该产品:“可以阻止癌症发生、扩张冠脉血管,增加血流量、阻止细胞的退化、衰老、降低胆固醇、大大降低了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病率,也可改善心脑血管疾病”。

在宣传藏安堂牌氨糖牦牛骨粉胶囊时,当事人通过放映PPT资料,宣传:“手术本身给患者带来巨大创伤,不适于老年患者及换有严重器质性疾病患者、60岁以上的人100%有骨关节炎、氨糖牦牛骨粉胶囊该产品首次实现了软骨、硬骨一起补,从根本上改善常见疾病、氨糖牦牛骨粉胶囊唯一的治疗骨关节炎的机会”。

在宣传沙棘牌羊奶粉时,当事人通过放映PPT资料宣传:“该产品中含有独特的EGF因子,能修复胃肠道粘膜,对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有辅助治疗的作用”。

另查明,陈李济黄精人参饮品和沙棘牌羊奶粉为普通食品,没有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功能;久实牌蝙蝠蛾被毛孢胶囊为保健食品,具有增强免疫力的保健功能,没有其他功效;藏安堂牌氨糖牦牛骨粉胶囊为保健食品,具有增加骨密度的保健功能,没有其他功效。

至案发日止,当事人已经以100元/盒的价格销售沙棘牌羊奶粉330盒;以890元/盒的价格销售久实牌蝙蝠蛾被毛孢胶囊30盒;以130元/盒的价格销售久实牌氨糖牦牛骨粉胶囊120盒。销售总额为75300元。

办案机关认为:当事人为达到销售目的,通过组织老年消费者参加集体活动和宣传会议的方式进行产品宣传,宣称所经营的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具有预防和治疗疾病等该商品并不具备的功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行为。

三、处理结果

办案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结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的相关规定,经办案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罚款320000元,上缴国库。

四、推荐理由

(一)案件调查思路清晰。

办案机关在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组织核心人员进行分析,制定了案件调查方案,迅速指派一名年纪较大的执法人员乔装后进入违法场所进行摸排。在掌握违法行为人的活动特点后,成立了专案组,对案件可能存在的情况和取证方向进行了研判。在掌握了违法行为人即将举行一场规模较大的集会信息后,决定收网。行动当天抽调组织十多名执法人员统一行动,在行动前实施了保密措施,在临近现场时宣布分工方案,合力一举捣毁了集会窝点,掌握了相应的证据材料。

(二)案件办理质量较高。

办案机关从收到该案线索到统一行动再到办结,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其中还有超过半个月的摸排期,因此整个案件办理的效率很高。办案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表现出较为成熟的执法策略运用,案件调查结果涉及的违法事实清楚、取证及时、证据确实充分、办案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适当,从整体上讲案件质量比较高。

(三)引发较好社会反响。

该案为典型的针对老年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高价售卖低价产品的行为,是目前较为热点的,社会反响较大的违法行为,该案的查办在本地区引起了较大的反响。这种利用老年消费者对自身健康情况普遍担忧的心理进行恶意虚假宣传、骗取老年人钱财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对其进行严厉打击,得到广大市民的强烈支持。

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