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最多跑一次 > 办事指南 >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材料规范说明

编辑时间: 2018-11-10 15:52

来源: 岳阳市工商局

序号

业务

情形

材料名称

材料

样本

材料类型

电子

表单

来源渠道

材料份数

材料规格

提交方式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是否需电子材料

1

通用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申请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原件

现场提交

必须采用本单位提供的申请表格式填写

填写必须真实、齐全,出质人与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

通用

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

其他

申请人自备

1份

原件

现场提交

均需加盖股权所在公司公章。

 

 

 

 

3

通用

质权合同

其他

申请人自备

1份

复印件

现场提交

质权合同明确:1、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 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 3、出质股权的数额。

质权双方签字或盖章

 

 

 

 

 

 

 

 

 

 

 

4

通用

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

申请人自备

1份

原件

现场提交

出质人、质权人为企业的,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加盖事业法人公章的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加盖社团法人公章的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其他出质人、质权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应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

说明:1.业务情形:通用或不同情形需要提交其他材料的;2、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或由政府部门核发。对于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的申请材料,提供该类机构业务查询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