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省市场监管局召集部分省内药品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召开规范药品市场行为行政约谈会,对存在不合理涨价行为的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敦促主动纠正。

会上,省局向部分企业现场发放《提醒告诫函》,严肃指出药品生产企业个别药品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干预市场零售价格,流通企业利用优势地位抬高个别药品价格等不规范价格行为,要求相关企业按照《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
这是省市场监管局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整治药品价格非正常上涨有关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精神,推动药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落地见效的具体举措。《意见》明确提出,“以最严的标准依法查处原料药和制剂领域垄断、价格违法行为”,并要求分类妥善处理一些药品价格过快上涨问题,对涨价不合理且违法的,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对涨价不合理但尚不构成违法的,约谈敦促企业主动纠正,必要时采取公开曝光、中止挂网、失信惩戒等措施。(供稿:价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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