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坚强领导下,特别是1月29日正式揭牌成立以来,我局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履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聚焦市场监管部门主责主业,做好结合文章。同时,从严抓班子、带队伍、强管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特别是针对公安等多部门查办的“3·05”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保健品案、“11.9”“8·08”制售假酒案、“6·10”销售有毒有害狗肉案、“7·24”专案以及打击传销工作,开展“举一反三”,源头防控,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扎实成效。现就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市场监督力度,防范违法犯罪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全面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有效保障了市场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办食品、药品、保化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627件,其中食品451件,药品105件,医疗器械65件,保健食品5件,化妆品1件。行政处罚涉案货值140.6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3.48万元,罚款金额760.27万元。
(一)食品生产流通领域
今年来,全市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986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28份。共完成食品监督抽检640批次,专项抽检280批次,开展飞行检查23家次。开展辣条、酱腌菜、风味鱼制品等9项专项整治。全面部署猪瘟防控工作,强化猪肉及其制品销售、储存监管,积极开展超市、农贸市场、冷库中猪肉、冷冻肉的监督抽检,共检查超市、农贸市场、冷库等经营储存单位140余家,抽检猪肉及其制品样品70余个。
速查严处平江“3.15”辣条事件,举一反三,开展重点食品严查严管,整治行动获得国家、省市媒体正面报道。对两家涉事企业作出罚款5万元、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邹继文、李志昂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的顶格行政处罚,并责令企业召回产品633件。从3月16日开始,对平江县“辣条”生产企业开展了地毯式排查,全县共检查辣条生产企业116家,排查问题565个,责令停产整改78家,限期整改17家,自行停产整改8家,自行注销2家,曝光停产2家,立案5起,2家曝光企业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目前,验收合格复产企业97家。
(二)药品生产流通领域
我局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有效整合,切实履行了药品生产流通监管职责,全市未发生一起原发性药害事件。一是对辖区内各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截至8月底,共出动129人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42家次,发现风险隐患121个。对平江仁康堂等4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34个。44家药品流通企业上报了自查报告,共检查出风险点56个。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确保药品生产源头安全。二是对24家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毒性试剂、麻黄草企业进行生产检查,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监管。对12个县市区的37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执业药师挂证飞行检查。三是加强特殊药品监管,上半年共登录特药监管网60次,未发现销售异常情况。对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企业宝鑫医药进行了5次监督检查,对二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企业康尔医药进行了2次监督检查。
(三)酒类市场领域
认真履行酒类监管职责,以重点查假治假为突破口,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发挥社会共治的作用,不断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共出动200人次检查酒类经营企业214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50份,确保了我市酒类源头安全。
认真审核食品经营许可的核查事项,严把酒类批发许可关,每户都做到现场核查,逐项按照食品要求从严核对,审查《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酒类)》52个。开展现场宣讲,告知相关法律法规,发放“酒类法规摘录”宣传单,在酒类批发企业中装贴了70块管理信息公示牌,坚决杜绝可能发生的违规经营行为。针对高仿真酒消费者难以辨别这一现状,上门受理和鉴别酒类60余起,处理酒类投诉案件10余起。
(四)保健市场领域
为严厉打击“保健”市场中部分经营者捏造事实、以次充好、夸大疗效、虚假宣传、制假售假,通过不正当的营销手段诱骗消费者尤其是老年、病弱消费者,严重扰乱“保健”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净化“保健”市场秩序,营造和谐稳定的市场环境,我局于1月15日至4月18日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督促基层“定格、定人、定责、定标”,做到数字准,底子清,对辖区内保化经营企业监督覆盖面达到百分之百,生产企业全年检查两次以上,实行痕迹化、标准化、规范化监管。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行动中共检查“保健”类店铺2130个,开展行政约谈197次,开展协作执法98次,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个,立案42起,对严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虚假宣传,夸大产品疗效,造成不良影响的岳阳楼区赛鼎量康自然健康生活馆、南湖新区紫薇星医疗器械专卖店、浙江新青春日用品(杭州)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共计案值61万元。5月X日,全省系统两反工作会上我局工作获得大会通报表扬。
(五)打击传销领域
2019年至今,全市共计开展打击传销摸排和整治行动56次,出动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170处,打掉传销窝点3个,遣返涉传人员49人,刑拘6人,解救被骗人员2人,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10余人次。开展“六进”宣传活动31场次,在校园和社区举办禁止传销知识讲座12场次,组织协调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出动宣传车辆500余台次,发放宣传资料21万份。目前,全市12个县(市、区)基本成为了“无传销县(市)区”。6月27日,洛王市场监管所根据群众反映,在藕塘坡一处民房查获传销窝点,现场抓获传销人员18人,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教育劝返,并为他们购买了返乡火车票。
二、举一反三,切实压实市场监管责任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作为,基本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各地以查处“3·05”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保健品案、“11.9”“8·08”制售假酒案、“6·10”销售有毒有害狗肉案、“7·24”专案、强化打击传销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强市场监管。
(一)岳阳楼区市场监管部门
2017年6月10日,岳阳楼区市场监管部门接群众举报,有人用毒针射杀狗。接报后,楼区市场监管部门与楼区公安分局迅速行动,通过缜密侦查,在华容县城关镇一家属区捣毁一毒狗肉窝点,现场扣押脱毛肉狗3707公斤、未脱毛肉狗2725公斤。2017年7月楼区市场监管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017年9月14日,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侦查完毕并向岳阳市楼区人民检察院移阖家审查起诉。2017年11月20日,此案被列为湖南省督办案件。2018年3月9日,楼区检察院就该案提起公诉。2019年6月法院进行了判决。针对食品安全问题,楼区市场监管部门举一反三,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措施、科学监管、加强培训,扎实有效推进食药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在打击传销方面,楼区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打传工作,一把手亲自挂帅,尽全力为打传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不断抓实基层打传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在冷水铺市场监管所设置“岳阳楼区打击传销教育劝返中心”。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进校园、进社区、进集镇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了全局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2019年上半年,捣毁传销窝点1个,劝返传销人员7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6人,解救被骗人员1人。
(二)岳阳县市场监管部门
在食药体制改革前,食药安全监管主要由食药监管部门承担,对乡镇的属地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人民群众及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没有有效规范,食药安全监管履职能力不足,致使一些“黑窝点”“黑作坊”等故意违法行为难以发现。针对该状况,岳阳县出台实施了《岳阳县食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建成全覆盖的投诉举报业务系统。推动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出台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方案。今年,又高规格举报了2019年岳阳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食品专家和法律专家顾问、社会监督员等制度,形成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食药安全社会共治大格局。
(三)湘阴县市场监管部门
2018年,湘阴县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21起砂石经营管理方面无照经营案。其中,14起无照从事采挖销售及无照从事购销经营砂石案,线索均来源于湘阴县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案件线索移交。湘阴县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由公安、国土、海事、水政、市监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根据各部门职责,将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因此,不存在不及时向主管部门移送非法采砂案件和线索的情况。
去年,湘阴县查处了2起销售假冒商标白酒案。湘阴县市场监管局专门成立了酒类管理办公室,制定了相关监管制度,定时和不定时开展各专项整治行动。每个月由酒类管理办公室牵头或组织相关队、所开展酒类打假专项行动。不定期联合有关生产商,开展联合打假活动。暂未发现大量假酒问题。此外,加强对废品回收门店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到各单位。
三、下一阶段打算
我们将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形势,聚焦市场监管主责主业,顺应人民群众呼声,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突出重点领域,加强监管执法,从严管好队伍,维护市场秩序,守住安全底线。进一步落实好“四个最严”要求,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