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北京同仁堂岳阳药店有限公司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凭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标注失效的公告
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第二十条的规定,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北京同仁堂岳阳药店有限公司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凭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标注失效,自公告之日起停止医疗器械经营行为。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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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许可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经营地址 |
库房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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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岳食药监械经营备20170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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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敏超 |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路与建湘路交汇处天伦国际C2小区11栋104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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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同仁堂岳阳药店有限公司 | 湘岳食药监械经营许20170009号 | 陈敏超 |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路与建湘路交汇处天伦国际C2小区11栋104号 | 无 |
| 北京同仁堂岳阳药店有限公司 | 湘CA73011509 | 陈敏超 |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路与建湘路交汇处天伦国际C2小区11栋104号 | 无 |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