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岳阳自贸片区建设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试点改革实施方案

来源:城陵矶新港分局 发布时间:2023-04-18 15:52 浏览次数: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商事登记服务水平,决定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以下简称“岳阳片区”)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试点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主要目标

建立以市场主体自主申报、自愿登记为核心,以形式审查、信息化查验和标准化登记为手段,以便利化退出机制为补充,以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为保障的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工作模式,尊重并保护市场主体自主经营权和投资者意愿。

三、基本原则

(一)依申请原则。设立、变更、注销市场主体的,申请人应当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形式审查原则。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形式审查。

(三)登记公示原则。经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登记确认,即取得、变更或注销市场主体资格,应当核发营业执照、变更或注销证明文书并予以公示。

(四)权责一致原则。除实施申请人自愿登记的市场主体外,未经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登记确认,不得以市场主体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否则其法律后果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四、实施范围和启动时间

(一)试点范围。在岳阳自贸片区依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二)启动时间。自方案印发之日起实施。

五、实施措施

(一)实施登记事项自主申报制。名称自主申报、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制、经营范围自主申报。

(二)实施企业及分支机构及个体工商自愿登记制。市场主体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办理分支机构登记,也可以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信息登记于其营业执照内。实行线上线下同步办理,推进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一网通办”办理。

(三)推行信息化身份实名验证。申请人可登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选择全程电子化登记,或线下“一窗通办”平台,使用手机APP完成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并在线提交。登记机关确认登记后,发放纸质营业执照,并同步签发电子营业执照。

(四)完善企业退出机制。推行简易注销制度,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办理简易注销,实行便利化退出机制。

六、登记、审批流程

(一)名称登记自主申报。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对申请人申报的企业名称是否与他人相同或近似等情形进行自动比对,告知申请人可能与拟申请企业名称构成相同或近似的企业名单,以及可能存在因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被强制更名等法律风险。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申请人作出相关承诺后,登记机关不再对名称是否与他人近似等情形进行人工审查。

(二)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制。根据《岳阳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办法》的通知,申请人可通过自主承诺申报,在申请登记时提交《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信用承诺书》(以下简称“信用承诺书”),承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并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予以登记向登记机关申报住所(经营场所)基本信息,并承诺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经营范围自主申报。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由申请人在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自主选择申报

申请人通过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登记平台及“一网通办”平台实行名称自主申报、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经营范围自主申报等填报相关登记信息。

(四)审批流程。登记机关为减少审批环节,实行“审核合一”审核模式。主要审查市场主体名称是否符合规定,经营范围是否含有前置许可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等,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符合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准入清单,申请人、提交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即予以确认。

(五)信息公示。登记部门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相关规定,将市场主体登记有关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七、监督保障

(一)各相关单位按相关职能,依照法定权限开展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二)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实行全覆盖检查与监管, 加强对各类登记事项的检查力度。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强化登记机关与监管机关之间的协同配合,做好监管数据的归集、整合和共享,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

登记机关依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 对提交人、申请人提供虚假身份、提交虚假材料(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有关情况、重要事实申请登记(备案)确认的,实施部门间失信联合惩戒。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的实施提供监督保障。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的重要性,确保实施方案认认真真推进、实实在在落地,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转变监管理念,大力推进诚信体系信用建设,加大对失信行为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挥法律威慑作用,督促企业自律、诚信,提高监管效能。

(二)加强组织、规范实施。要做好实施方案工作,加强实施单位的政策指导,积极稳妥推进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办理登记,不得擅自增加申请材料、增设审查要求。

(三)加大宣传,积极引导。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政策解读工作,重点突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对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积极作用,加强对申请人市场主体登记事前针对性指导,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

(四)细化措施,完善机制。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杜绝工作落实不到位等现象。要密切跟踪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加强总结评估,及时完善政策举措,积极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提供组织保障,建立容错机制。登记机关、监管机关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过程中尽力履职、未谋取私利,因未及时发现问题、出现一定工作偏差或失误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因政策界限不明确、先行先试、缺乏经验等原因出现失误的,可按照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第《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不予追责。

本方案有效期2年,自2022721日至2024720日止。

附件: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信用承诺书

 

附件

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信用承诺书

 

申请人                日向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陵矶新港分局申请          

市场主体名称□设立、□变更、□注销、□其它(证照管理)业务。

申请人根据《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承诺本次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申请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提交虚假文件、证件等申请材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申请人:(签名或盖单)

                                                年      

 

注:1.申请设立登记时,公司的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分公司,营业单位的申请人的分别为公司,隶属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投资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的申请人为合伙人;

2.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证照管理时,申请人为本市场主体;

3.个体工商户的申请人均为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