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护民生
消费是经济转型的新引擎,维权是社会和谐的稳定器。近年来,湘阴县创新维权机制,加强体系建设,提升维权效能,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消费维权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湘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自“三局合一”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780起,办结率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荣获“湖南省2016年度消费维权先进单位”称号。
聚合力 强化组织保障
消费维权是一项系统工程,湘阴县注重调动各方力量,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湘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消费维权工作,2016年3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对该县消费维权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纳入政府千分制考核。又强化了资金保障,自去年起,该县财政安排消费维权、食品药品和工业产品监督抽检专项资金380万元,并列入财政预算。今年又解决县投诉举报中心升级改造资金30万元。同时强化部门协作,建立了消费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做好政策衔接、工作对接、信息共享、线索通报、联合调查等工作。2016年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6次,促进了执法资源的合理利用,彰显了维权合力。针对消费维权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特点,把素质好、业务强的干部充实到消费维权岗位。同时,加强“一会两站”工作人员培训,共培训12期、300余人次,消费维权工作水平显著提高。
高标准 强化网络建设
加强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是拓宽消费投诉举报渠道,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为此,湘阴县食药工质监管局在消费维权网络建设上坚持高标准、全覆盖,形成了覆盖县乡村的消费维权网络。 2017年,该局投入70多万元,对12315投诉举报中心进行了升级改造,实现12315电话平台与12315互联网平台的有效对接,拓宽了举报投诉渠道。对12315、12331、12365热线进行整合,形成了“三线合一”工作平台,构建了统一有序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积极完善“一会两站”建设,在去年结合乡镇机构改革,调整乡镇消委分会设置的基础上,结合并村改革,及时调整了村(社区)消费维权监督站、12315投诉站的设置。目前,全县设立了10个消委分会,153个消费维权监督站和消费投诉站,覆盖率100%。投诉站与村(社区)治调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做到了村(社区)治安调解与消费维权有机结合。稳步推进12315“五进”工作,目前,湘阴县城好润佳、步步高、新一佳等超市、桥东市场、知源中学、左宗棠文化园、洋沙湖国际旅游度假区都建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做到了消费维权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
增意识 强化宣传引领
为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由事后解决向事前预防转变,该局多措并举,加强宣传,切实增强了消费者维权意识,夯实了消费维权群众基础。
每逢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该局在左宗棠广场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及文艺汇演。组织消委会成员单位开展系列宣传、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受理消费投诉,同时组织相关企业参加活动。活动通过设立展板、发放宣传册、陈列假冒伪劣商品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及常识。今年共有39个部门参加,企业100多家。发放资料3万多份,张贴12315宣传海报挂图4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受理消费投诉286起,当场调处252起,销毁假冒伪劣商品2.3万公斤。
同时强化媒体宣传抓引导,充分利用县电视台、湘阴周刊、政府门户网站、湘阴手机报、消委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刊、现场专题报道、发布消费警示等方式,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宣传消费维权工作动态,宣传推介典型,曝光违法行为,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健康绿色的消费观念。还在全城开展创建活动抓示范,文明餐饮店、文明药店、文明食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百城万店无假货”等今年已评定各类示范单位195个,江东路创建成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
重实效 强化维权创新
湘阴食药工质监管局还积极探索维权方式、创新维权方法,以工作成效赢得消费者认同。
该局全面优化投诉举报受理、转交、反馈等工作流程,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先行赔付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和负责干部接待日制度,以严格的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工作。聘请了56名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消费维权监督员,明确了153名村(社区)消费维权联络员、协调员,招募了110名消费维权志愿者,聚集社会力量,推动社会共治。督促企业和经营者加强诚信建设,强化行业自律,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对举报投诉较多的企业实行约谈,督促限期整改。
为做大做强鹤龙湖大闸蟹产业,该局通过邀请周边县市20名志愿者和20多家媒体,开展鹤龙湖大闸蟹消费体验活动。通过参观大闸蟹养殖、加工等环节,增加了经营者的透明度,满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提升了消费者的购买信心。针对部分乡镇农村赶集的风俗,长仑分会、金龙分会设立消费维权流动服务站,现场受理各类消费纠纷,发放维权手册。去年来,共出动216人(次),受理投诉53起,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维权通道。同时注重日常监管,加强专项整治,例如,针对群众强烈反映的湿米粉问题,该局重拳出击,严厉查处,取缔湿米粉小作坊30余家,高标准规范了米粉生产企业,对全县米粉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生产、统一配送,消费者反映良好。同时加大网络交易维权力度,查处的“橘红灵芝散”网络销售假药案,涉及广西、云南、新疆、海南等地,涉案金额达2000多万元,被公安部列入重点督办案件,有力打击了犯罪,净化了网络环境。
岳阳城区抽检97批次月饼全部合格
节前,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月饼,市食药监局对月饼生产、流通环节开展了月饼专项抽样检验行动,城区共抽检97个批次月饼,结果显示全部合格。
据悉,自8月下旬开始,该局深入各月饼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抽取各品牌月饼59批次,经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各项指标均符合规定。
岳阳楼区食药监局和市食药监局经开区分局均开展了月饼专项抽检,岳阳楼区食药监局抽样的12批次和经开区食药分局抽样的26批次月饼经检验全部合格,检验结果均公示。
全省大型食企在岳共商食安防控
近日,全省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暨追溯体系试点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省食药监管局副局长李赤群、副市长李为出席,全省68家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14个地州市食药监管部门负责人参会。
与会代表参观考察了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华文食品有限公司,企业代表现场交流了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临武舜华鸭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李为在会上指出,我市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加强监管执法,强化指导服务,全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形成科学完整的责任运转链条和责任追究机制,监管部门需明确监管思路,督促大型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要充分发挥好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的社会监督作用,应深入剖析大型企业的特点、风险难点及监管重点,创造性开展工作,推动我市实现食品安全风险联防联控。
销售假冒“美的”电器 一店主获罪领刑
岳阳楼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行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对公安机关扣押的货值金额为163104元的假冒美的商标的商品予以没收;对彭某某的违法所得73734元(包括已被公安机关扣押的人民币50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12年6月,彭某某在其经营的某大市场门店内接待了一名自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佳多宝电器公司的业务员。该业务员称其所在厂家经营“擦边球”美的产品(实为假冒美的产品),并留下联系电话。2012年8月,彭某某前往该厂考察,遂萌生销售贴牌假冒“美的”产品的想法。2014年8月5日,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在彭某某租赁的仓库门面内将其抓获,并当场扣押贴有美的Midea商标的抽油烟机、热水器、燃气灶等各类型产品共计1133件,现金5万元。经清查,其中67件为三无产品,剩余1066件产品经鉴定均为贴有美的商标的非美的产品,价值163104元。经鉴定:彭某某累计销售假冒“美的”产品2771件,金额320669元,非法获利75546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