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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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小区一楼商铺做餐饮的咨询 |
来信人: | 朱先生 |
来信时间: | 2021-04-17 10:58:15 |
内容: |
位于营盘岭路天邦新龙苑小区门口对外的商铺,属于小区一层的建筑,商铺内设有烟道,向有关部门咨询下是否可以经营像早餐店这样轻油烟的餐饮?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是否可以办理? |
回复部门: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回复时间: | 2021-05-07 09:26:21 |
回复内容: | 朱先生: 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我局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经了解,小区没有强制要求该商铺不能从事餐饮,只是对经营户提出建议性要求,我局积极与小区物业进行了沟通,小区物业也答应尽快协商此事。 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