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规范说明

编辑时间: 2018-11-10 13:56

来源: 岳阳市工商局

序号

业务

情形

材料名称

材料

样本

材料类型

电子

表单

来源渠道

材料份数

材料规格

提交方式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是否需电子材料

 

1

通用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申请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原件

现场提交

必须采用本单位提供的申请表格式填写

填写必须真实、齐全,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隶属企业盖章。

 

2

其他情形

隶属企业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其他

申请人自备

1份

原件

现场提交

仅限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提供

隶属企业盖章

 

 

 

 

 

3

通用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其他

申请人自备

1份

原件

现场提交

分支机构名称变更,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变更营业场所(地址),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场所(地址)合法使用证明。变更经营(业务)范围,申请的经营(业务)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应提交相关许可的原件或有效复印件。变更负责人,提交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签署确认任、免职信息即可)。因隶属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而申请分支机构变更的,还应提交隶属企业的变更事项证明复印件。

 

4

不同情形

批准文件

其他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原件,复印件

现场提交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负责人、营业期限、经营(业务)范围变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提交批准文件。

 

5

通用

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

申请人自备

1份

复印件

现场提交

应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由隶属企业盖章。

 

6

通用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其他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原件

现场提交

执照全提交

说明:1.业务情形:通用或不同情形需要提交其他材料的;2、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或由政府部门核发。对于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的申请材料,提供该类机构业务查询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