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党员干部履职用权负面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0日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规范党员干部履职用权负面清单
本清单依据《岳阳市规范党员干部履职用权负面清单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岳办发〔2026〕1号)、《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及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紧扣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等核心职能,分全体党员干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中层正职干部三类制定禁止性条款,遵循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有效、简约实用、便于执行原则,适用于市局全体党员干部。
一、全体党员干部负面清单
本部分为全局所有党员干部履职用权的基本禁止性要求,聚焦政治忠诚、履职担当、规范用权、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等核心方面,覆盖日常工作全流程:
1.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
2.在市场主体登记、食品经营、特种设备使用等行政审批事项中,故意刁难办事群众和企业、拖延办理时限,或违规增设审批条件。
3.在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中,态度恶劣、语言生硬,不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等制度,造成群众办事不便。
4.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等安全监管中,敷衍塞责、履职缺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置、不跟踪整改;在专利商标办理中泄露涉密未公开信息,为特定申请人谋取不正当审查优势。
5.参与监督抽检、检验检测工作时,篡改抽检数据、泄露抽检信息,或接受监管对象请托干预抽检结果、调换抽检样品。
6.处理热线平台、12315平台投诉举报、群众来访时,推诿扯皮、敷衍回应,对合法合理诉求拒不受理、不按时办结。
7.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宴请、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或借工作之机要求监管对象提供有偿服务、报销个人费用。
8.违规插手、干预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亲友或利害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利用职权为市场主体承揽业务、推销产品。
9.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时,滥用执法权、选择性执法,违规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或为违法违规市场主体通风报信、逃避处罚。
10.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存在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工作期间饮酒等行为。
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负面清单
本部分针对局领导班子及处级领导干部,聚焦主体责任落实、民主决策、统筹监管、权力监督等方面,突出“关键少数”的履职用权约束:
1.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未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未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失管失察。
2.违反民主集中制,对市场监管领域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要干部任免等“三重一大”事项,不按程序集体研究、个人说了算。
3.违规干预、插手下属科室或基层单位的行政审批、执法办案、抽检检测、政府采购等具体工作,为他人说情打招呼。
4.对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重大民生领域监管工作统筹不力,对辖区内发生的市场监管领域突发安全事件处置不及时、处置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5.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不到位,随意向下级单位摊派工作任务、索要报表材料,过度开展检查考核、层层加码。
6.在选人用人、招录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搞任人唯亲、封官许愿,或为他人提拔晋升、岗位调整提供便利。
7.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对违纪违法人员从轻处理、包庇纵容。
8.未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违规拨付、使用市场监管专项经费,或擅自改变经费使用用途、截留挪用专项资金。
9.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督查部门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敷衍整改、虚假整改。
10.带头违反负面清单规定,不发挥示范表率作用,造成本单位不良履职风气。
三、中层正职干部负面清单
本部分针对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中层正职干部,聚焦部门管理、业务执行、团队监督、工作落实等方面,突出具体业务领域的权力运行约束:
1.对本科室、部门工作部署落实不力,对上级交办的市场监管任务推诿扯皮、拖延执行,或打折扣落实。
2.违反工作制度,违规下达执法办案指标、抽检检测任务,或要求下属完成不合理的工作考核指标。
3.干预、插手行政执法办案、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结果,擅自更改案件定性、处罚决定或审批意见。
4.对本科室、部门党员干部的履职行为失管失察,对下属的违纪违法、履职不当行为未及时提醒、制止和报告。
5.管理行政审批、执法办案等窗口岗位不力,导致窗口服务质量差、执法行为不规范,多次引发群众投诉、媒体曝光。
6.在评先评优、绩效分配、岗位调整中搞亲疏远近、优亲厚友,损害干部职工积极性。
7.违规处置办公物资、执法装备,或擅自出借、调拨国有资产,造成资产损失。
8.在开展联合执法、跨部门协作中,不积极配合相关科室、部门和单位工作,导致工作衔接不畅,出现监管漏洞。
9.对执法案卷、审批档案管理不规范,存在伪造、篡改档案资料,或档案丢失、损毁等问题。
10.借工作之机,向监管服务对象索要、收取财物,或组织、参与监管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