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监党组〔2019〕34号
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二级机构:
经研究决定:
潘小勇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潘江军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规划和科技信息化科科长;
王林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胡晓民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科(非公党建办公室)科长;
杨伟(男)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督管理科科长;
卢瑾卿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科长;
胡曦霞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科长;
方建辉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科科长;
杨伟(女)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
胡小实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科(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科长;
唐伟华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科科长;
周志勇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科长;
李岳君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王勇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办公室)科长;
刘文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科科长;
杨震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科长;
舒志敏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科长;
刘翔华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科长;
李金望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欧首魁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科长;
万鸿飞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邓新华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刘兴友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监测管理科科长;
李再新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指导协调科科长;
吴小红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科科长;
易政宏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科长;
周民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管理科科长;
张宏发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科长;
方旭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长;
钟辉雄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和审计科科长;
陈育才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科长;
张晓根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科长;
何勇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郑旭华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书记;
屈崇志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谢伟、何刚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唐龙、陈卫东、胡岳军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科(非公党建办公室)副科长;
李继龙、龚忠于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钟浩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副科长;
刘虎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肖向军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李垂七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副科长;
张旭辉、余文娟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科副科长;
周飚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副科长;
罗朝晖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罗鸣、肖俊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市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办公室)副科长;
任晓波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科副科长;
何宏伟、杨静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副科长;
谢淑河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肖赳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科长;
夏亚敏、王银祥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蒋金阶、方鹤群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副科长;
李龙光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程冬英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吴敏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监测管理科副科长;
许文智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指导协调科副科长;
黄丹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副科科长;
廖桦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谢玲、梁耿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湛瑞文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副科长;
曾文湘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科长;
徐瑶、朱湘宁、赵小娟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和审计科副科长;
姚远程、刘林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副科长;
彭波车同志任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副科长;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岳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8〕61号)精神,以上同志原任行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中共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