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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岳阳市药品生产监管工作计划

来源:食药监局 发布时间:2016-03-16 15:18 浏览次数:1

2016年药品生产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和省、市局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和安排,以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目标,牢固树立依法治理和科学监管理念,抓准入标准,着力强化药品生产行为;抓物料源头,防范重点品种质量隐患;抓风险研判,探索形成多种监管机制;抓能力保障,逐步完善技术监管体系;抓社会共治,探索建立多方治理模式。确保不发生源发性、区域性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件。主要计划做好以下五大项工作:

一、 抓准入标准,着力强化药品生产行为

(一)监督落实停产要求。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的要求,确保辖区内未在2015年12月31日前通过新版药品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车间(生产线)等,以及未在2015年12月31日前自建中药提取车间并通过新版药品GMP认证的中成药品种停止生产,到期未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制剂室停止制剂配制,杜绝质量风险隐患。

(二)推进新版GMP认证工作。一是结合省局GMP认证尺度不放松、标准不降低的原则加强对未通过新版药品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督促与指导;二是落实相关鼓励政策,鼓励未通过新版药品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兼并重组、资源整合;三是加强当前认证改造企业监管工作,切实防范安全风险;四是配合省局完成新版GMP认证现场检查工作,确保认证质量。

(三)开展中药饮片品种备案工作。按照省局相关要求,做好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通过新版药品GMP认证后,增加认证范围内普通饮片品种的备案工作。

二、抓物料源头,着力防范重点品种质量隐患

原料是确保药品制剂质量安全的根本保障。一是抓好中药提取物检查。重点检查生产和使用中药提取物的生产企业是否按要求进行备案;是否按质量标准和备案提供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是否按质量标准进行检验;中药提取物购进使用数量是否平衡等,并视情开展延伸现场检查。二是抓好原料药检查。重点检查原料药生产能力是否与生产设施、设备及人员相匹配;是否按批准处方工艺组织生产;是否存在外购原料贴牌生产情况;防止污染与交叉污染的措施是否可靠和有效;生产和质控数据是否真实完整等。三是抓好多组分生化制剂检查。重点检查原料的安全性、均一性和来源的合法性;前处理和提取生产工艺是否与批准注册处方工艺一致;生产和质控数据是否真实完整等。四是抓好中药饮片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行为;原药材及饮片安全性控制指标是否按标准检验;是否存在以走票、挂靠等方式出租、出借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给违法制售中药饮片提供便利的行为;是否存在外购非法加工的中药饮片贴签销售行为,以及生产和质量管理等重要岗位人员实际操作能力等情况。五是抓好特殊药品检查。以确保特殊药品原料药和制剂安全为目标,落实特殊药品生产、储存、运输等安全制度,坚持季度巡查、半年监督检查制度,防止发生流弊事件。特别是要加强麻黄草使用企业来源、流向的检查。六是抓好基本药物检查。坚持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每半年监督检查制度,重点加强低价中标品种的监管,确保基本药物供应充足和质量安全。

三、抓风险研判,探索形成多种监管机制

一是探索建立风险研判机制。加强与稽查、检验、不良反应监测、认证、注册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多方收集投诉举报、评价性抽验、监督抽验、不良反应监测、低价中标品种等方面的线索和信息,分区域分类别分企建立监管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风险研判形势分析会,深入分析可能存在的影响药品质量风险的原因,及时启动相关监管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药品质量风险。二是精准开展飞行检查。根据国家总局《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规定,省局已建立和完善飞行检查启动、检查、查处等机制,市局将配合国家总局、省局的工作安排,精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周密组织跟踪检查。充分运用“双随机”监管理念,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市局将采取飞行检查的模式,对发过警示函和告诫信,以及在认证检查中缺陷条款较多、整改方案和措施还不能完全到位,存在质量风险隐患的5家企业组织开展跟踪检查,确保企业质量管理持续合规,不断巩固认证质量。

四、抓能力保障,夯实技术监管支撑体系

监管能力是增强监管效能的重要保障。一是抓好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根据国家总局、省局2016年工作安排及药品职业化检查员建设指导意见,市局加强药品生产监管人员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方式抓好新GMP检查员教育培训和实战演练,为监管和认证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完善药品监管信息化系统。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药品生产监管信息化系统方案,并与国家总局药品直报系统实时对接,增强系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精心配合省局组织试点运行。三是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工作。督促药品生产企业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的积累和利用,及时发现质量风险信号,完善风险管控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五、抓社会共治,探索建立多方治理模式

一是推进群防群治。根据国家总局《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综合评价投诉举报人所反映的有效信息和线索,依法依规处理投诉举报案件,积极引导各界群众提供药品生产违法违规的重大线索;充分借鉴推行和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有益经验,配合有关部门探索药品质量安全强制保险,积极协助消费者依法维权。二是强化新闻宣传。加强与新闻宣传应急和媒体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药品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监管的措施和成效,增强消费者药品安全知识和认知能力;加强舆情监测,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