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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春节燃放烟花安全最重要

来源:岳阳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5-02-12 09:10 浏览次数:1

岳阳市消费者委员会2015年第2号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习俗,能增加新年热闹、喜庆的气氛。但是,随之而来的安全问题,也总是成为挥之不去的一个现实问题。全国各地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时有发生。为此,岳阳市消委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选择具有《营业执照》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商店购买烟花爆竹,并索要购买凭证,不要到无证摊点及游动兜售的问题商贩处购买。

二、要选购外观整洁,无变形、无漏药、无开裂、无霉变,产品标志完整、清晰、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安全警示语及燃放说明的烟花爆竹, 不要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

三、要选购药量相对较小的B、C、D级产品,儿童应选用D级产品,对于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大型烟花等A级产品禁止家庭及个人燃放。

四、燃放时要严格按照产品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户外场地燃放烟花爆竹,并与燃放的烟花爆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要在菜地、稀湿松软、不平整等容易翻倒的地面或狭小的地方燃放。

五、未成年人应慎用烟花爆竹产品,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最好在大人的陪护下安全燃放。

六、燃放时要保持清醒、警觉的头脑,身体不适或酒后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产品,一旦遇到哑炮等情况,切勿立即返回烟花燃放点,更不要俯身或蹲下查看,一定要等烟雾燃尽或远离燃放点用棍棒试拨后方可接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