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统计数据

岳阳工商12315工作简报总第(110)期

来源:岳阳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7-10-23 15:47 浏览次数:1

岳阳工商12315工作简报

2017年第(10)期总第(110)期

 

【工作动态】

10月16日,湖南省政府副省长向力力来岳阳调研商事制度改革、创新创业等工作。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冬,岳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和生,副市长李为等陪同。

向力力副省长一行首先来到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亲切地向一线的同志们问好,并仔细询问12315的工作流转、投诉处理等情况。当得知当前岳阳“12315”今年前9个月受理了约1.6万件,处理率是100%,群众满意率连续多年99%以上,对岳阳“快速反应、有诉必查、有查必果”的服务理念表示肯定。

 

【数据分析】

一、总体情况

10月份(9月23日至10月22日),全市12315投诉举报信息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等1730件。其中接受消费者咨询1392件,占受理总量的80.46%;受理各类消费投诉323件,占受理总量18.67%,已办结212件,办结率为65.63%;受理群众举报13件,占受理总量0.75%,已办结11件,办结率为84.62%;检举2件,已办结1件;市政府12345热线转办件137件,已办结112件。另外,12315互联网平台共收到消费者投诉举报71件,已处理和办结4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03万元。

二、咨询情况

10月份全市12315信息系统共接受消费者咨询1392件,较上月减少16.65%,其中无消费类型或性质、其他服务或商品的咨询占了大多数,其余排名前三位的具体见下表:

序号

消费性质分类

消费类型分类

咨询问题

咨询量(件)

咨询问题

咨询量(件)

1

售后服务

7

销售服务

37

2

质量

7

交通工具

21

3

安全

2

食品

19

 

三、投诉举报情况

(1)投诉基本情况

本月共受理投诉323件,较上月减少11.02%,其中商品类161件,服务类162件,分别占投诉总量的49.85%、50.15%。商品、服务投诉前五位分布情况详见下表:

 

类别

受理量(件)

占商品/服务比

商品类

其他商品

58

36.02%

日用百货类

29

18.01%

家用电器类

21

13.04%

通讯器材

18

11.18%

交通工具

16

9.94%

服务类

其他服务

53

32.72%

电信服务

25

15.43%

互联网服务

16

9.88%

文化娱乐

16

9.88%

居民服务

16

9.88%

 

(2)举报基本情况

本月共受理举报13件,其中涉嫌传销及违法直销的3件、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企业个体私营登记管理法规的各3件、商标管理法规和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的各1件等。目前已办结回复11件。

 

【典型案例】

 

案例1:安装有误引烧伤  工商司法齐协调

10月13日,彭先生来电反映,他9月30日在君山某电器超市花2800元购买一台了品牌热水器,老板安排店内员工安装该热水器,员工不专业将气和水接口接反,热水器起火将他老婆脸部烧伤2度,他和商家协商,商家只肯支付医药费,彭先生不认可,希望我部门尽快协助维权。

接到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迅速联系当事人双方了解情况,同时联系柳林洲办事处司法所一起组织双方共同协调,达成如下协议:商家赔偿投诉人彭先生9000元、岳阳某天然气公司赔偿1000元,合计10000元,投诉人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2:适用新条例  取消餐位费

10月9日,刘女士来电反映,她10月3日在市内某鱼馆就餐,餐馆收取每人2元共6元的餐位费,女士认为不合理,希望我部门协助维权。

接到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迅速与投诉人联系,了解具体情况。随后我局工作人员上门与商家负责人沟通,向其宣讲10月1日起实施的《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的规定,餐饮业经营主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经我局工作人员调解,该店负责人表示立即取消餐位费,消费者表示满意。

 

【消费提示】

八条建议帮您安全网购

马上进入11月,各大电商都开始了大型促销活动,岳阳市局12315指挥中心在此给出网购消费建议,希望广大消费者能合理无忧进行消费。

一、尽量选择正规大型购物网站,最好是有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网站,没有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购物网站,所付的购物款项是没有任何保障的。消费者在购物之前,先检查网站是否有ICP备案号和工商红盾标识,一般在网站首页底部,备案号在工信部官网可进行查询。

二、在网店购买商品时,要仔细查看网店级别、消费者评价、商品销售量等,尽量选择商品购买数量较多,消费者评价较多的网店。通过商品的评价大致可以看出商品的质量,如果商品没有过多的购买量和像样的消费评价,消费者在购买时就应多衡量。

三、注意保留交易证据,可采取网页截图打印或复印的方式保存包括聊天记录、付款信息、购物凭证、商品信息等网购交易证据,作为将来消费维权的凭证。

四、消费前仔细阅读消费规则及温馨提示,尤其要注意认真查看退换货的时间期限,遇到模棱两可的介绍,一定要向卖家询问清楚。

五、尽量选择货到付款或第三方支付方式,注意支付安全。消费者尽量不要直接打款或手机转账,收到商品后经确认无误后,再进行付款确认操作。

六、遇到过低价格时要具体比价,可以通过多家大型正规网购平台进行价格对比,同类商品也要货比三家,并可参考买家评价。

七、遇到网络消费侵权要及时投诉,尽早向经营者和网购平台反应,如对方不理睬或无法协商解决时,可向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八、收到商品时,建议先验货再签收,发现商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或受损,要及时与快递公司协调沟通,保留物流运输证据,同时与经营者或网购平台协商解决,如遇到被快递公司侵权时,可向邮政部门进行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