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工商12315工作简报
2017年第(10)期总第(110)期
【工作动态】
10月16日,湖南省政府副省长向力力来岳阳调研商事制度改革、创新创业等工作。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冬,岳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和生,副市长李为等陪同。
向力力副省长一行首先来到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亲切地向一线的同志们问好,并仔细询问12315的工作流转、投诉处理等情况。当得知当前岳阳“12315”今年前9个月受理了约1.6万件,处理率是100%,群众满意率连续多年99%以上,对岳阳“快速反应、有诉必查、有查必果”的服务理念表示肯定。
一、总体情况
10月份(9月23日至10月22日),全市12315投诉举报信息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等1730件。其中接受消费者咨询1392件,占受理总量的80.46%;受理各类消费投诉323件,占受理总量18.67%,已办结212件,办结率为65.63%;受理群众举报13件,占受理总量0.75%,已办结11件,办结率为84.62%;检举2件,已办结1件;市政府12345热线转办件137件,已办结112件。另外,12315互联网平台共收到消费者投诉举报71件,已处理和办结4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03万元。
二、咨询情况
10月份全市12315信息系统共接受消费者咨询1392件,较上月减少16.65%,其中无消费类型或性质、其他服务或商品的咨询占了大多数,其余排名前三位的具体见下表:
序号 |
消费性质分类 |
消费类型分类 |
||
咨询问题 |
咨询量(件) |
咨询问题 |
咨询量(件) |
|
1 |
售后服务 |
7 |
销售服务 |
37 |
2 |
质量 |
7 |
交通工具 |
21 |
3 |
安全 |
2 |
食品 |
19 |
三、投诉举报情况
(1)投诉基本情况
本月共受理投诉323件,较上月减少11.02%,其中商品类161件,服务类162件,分别占投诉总量的49.85%、50.15%。商品、服务投诉前五位分布情况详见下表:
|
类别 |
受理量(件) |
占商品/服务比 |
商品类 |
其他商品 |
58 |
36.02% |
日用百货类 |
29 |
18.01% |
|
家用电器类 |
21 |
13.04% |
|
通讯器材 |
18 |
11.18% |
|
交通工具 |
16 |
9.94% |
|
服务类 |
其他服务 |
53 |
32.72% |
电信服务 |
25 |
15.43% |
|
互联网服务 |
16 |
9.88% |
|
文化娱乐 |
16 |
9.88% |
|
居民服务 |
16 |
9.88% |
(2)举报基本情况
本月共受理举报13件,其中涉嫌传销及违法直销的3件、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企业个体私营登记管理法规的各3件、商标管理法规和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的各1件等。目前已办结回复11件。
【典型案例】
案例1:安装有误引烧伤 工商司法齐协调
10月13日,彭先生来电反映,他9月30日在君山某电器超市花2800元购买一台了品牌热水器,老板安排店内员工安装该热水器,员工不专业将气和水接口接反,热水器起火将他老婆脸部烧伤2度,他和商家协商,商家只肯支付医药费,彭先生不认可,希望我部门尽快协助维权。
接到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迅速联系当事人双方了解情况,同时联系柳林洲办事处司法所一起组织双方共同协调,达成如下协议:商家赔偿投诉人彭先生9000元、岳阳某天然气公司赔偿1000元,合计10000元,投诉人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2:适用新条例 取消餐位费
10月9日,刘女士来电反映,她10月3日在市内某鱼馆就餐,餐馆收取每人2元共6元的餐位费,女士认为不合理,希望我部门协助维权。
接到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迅速与投诉人联系,了解具体情况。随后我局工作人员上门与商家负责人沟通,向其宣讲10月1日起实施的《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的规定,餐饮业经营主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经我局工作人员调解,该店负责人表示立即取消餐位费,消费者表示满意。
【消费提示】
八条建议帮您安全网购
马上进入11月,各大电商都开始了大型促销活动,岳阳市局12315指挥中心在此给出网购消费建议,希望广大消费者能合理无忧进行消费。
一、尽量选择正规大型购物网站,最好是有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网站,没有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购物网站,所付的购物款项是没有任何保障的。消费者在购物之前,先检查网站是否有ICP备案号和工商红盾标识,一般在网站首页底部,备案号在工信部官网可进行查询。
二、在网店购买商品时,要仔细查看网店级别、消费者评价、商品销售量等,尽量选择商品购买数量较多,消费者评价较多的网店。通过商品的评价大致可以看出商品的质量,如果商品没有过多的购买量和像样的消费评价,消费者在购买时就应多衡量。
三、注意保留交易证据,可采取网页截图打印或复印的方式保存包括聊天记录、付款信息、购物凭证、商品信息等网购交易证据,作为将来消费维权的凭证。
四、消费前仔细阅读消费规则及温馨提示,尤其要注意认真查看退换货的时间期限,遇到模棱两可的介绍,一定要向卖家询问清楚。
五、尽量选择货到付款或第三方支付方式,注意支付安全。消费者尽量不要直接打款或手机转账,收到商品后经确认无误后,再进行付款确认操作。
六、遇到过低价格时要具体比价,可以通过多家大型正规网购平台进行价格对比,同类商品也要货比三家,并可参考买家评价。
七、遇到网络消费侵权要及时投诉,尽早向经营者和网购平台反应,如对方不理睬或无法协商解决时,可向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八、收到商品时,建议先验货再签收,发现商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或受损,要及时与快递公司协调沟通,保留物流运输证据,同时与经营者或网购平台协商解决,如遇到被快递公司侵权时,可向邮政部门进行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