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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工商12315工作简报总第(76)期

来源:岳阳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5-02-27 08:33 浏览次数:1

2015年第(2)期    总第(76)期

【工作动态】

春节期间,全市12315系统加强值班工作,确保春节市场平安过渡 。

今年春节期间,按照省局部署,12315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为消费者假期维权提供了便捷,将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进行了化解,遇到紧急情况,基层同志牺牲与家人团聚同乐,赶赴现场,调解履职,确保人民群众能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大年;

【数据分析】

2015年2月咨询投诉举报情况分析

一、总体情况

2月份(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2月25日),全市12315投诉举报系统共受理电话及来访1255件。其中咨询829件,占受理总量的66.1%;投诉315件,占受理总量的25.1%,已办结249件,办结率为79.05%,调解成功79件,调解成功率为31.7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188万元;举报35件,占受理总量2.79%,已办结24件,办结率为68.57%;检举4件,建议1件,其他71件,均已办结。。

2月12315共受理12345分流转办投诉举报案件98件,已办结75件,办结率75%,消费者满意率100%。

二、咨询情况

2月份12315信息系统共接受消费者咨询546件,排名前五位具体见下表:

咨询

序号

消费性质分类

消费类型分类

咨询问题

咨询量(件)

咨询问题

咨询量(件)

1

质量

51

食品

15

2

价格

47

服装、鞋帽

10

3

售后服务

19

交通工具

11

4

合同条约

15

烟、酒和饮料

9

5

计量

14

家用电器

9

三、投诉举报情况

(1)投诉基本情况

本月共受理投诉209件,其中商品类134件,服务类75件,分别占投诉总量的64.1%、35.9%。商品、服务投诉前五位分布情况详见下表:

类别

受理量(件)

占商品/服务比

商品类

通讯产品

37

15.81%

食品

31

13.25%

服装鞋帽

29

12.39%

家用电器

28

11.97%

其他商品

25

10.68%

服务类

电信服务

21

25.93%

餐饮和住宿服务

13

16.05%

互联网服务

12

14.81%

其他服务

7

8.64%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6

7.41%

(2)举报基本情况

本月共受理举报35件,其中商品类29件,主要是食品10件,其他商品8件等;服务类6件,主要是互联网服务类3件等。

四、投诉举报热点分析

(1)2月受理通讯产品类投诉37件。。主要问题:一是商家不履行“三包”义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积分换手机活动中宣传的手机与实物不符;三是电视购物销售的手机没有宣传中的使用功能。目前市面有不法商贩在街头兜售假冒“iPhone 6”手机,当事人兜售的手机系所谓的“高仿”手机,仅从外观上看,仿真度极高,几可乱真。打开手机,其界面是仿iOS系统,图标与界面都极其相似。但其实际上是Android系统,是假冒“iPhone 6”的手机,俗称“山寨机”,侵犯了苹果图形商标和iPhone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我中心在此特意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购买街头低价兜售的手机,从正规销售渠道购买的手机才有消费保障。街头兜售的苹果手机一般都是高仿的山寨机,就算是真如街头商贩所称,手机是偷盗得来的,警方破案后不仅会将这部手机追回,还将依法追究购买者的法律责任。

市民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忌贪图小便宜而吃大亏。如有发现街头兜售假冒手机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15。

(2)本月正值春节期间,我中心共接受消费者投诉31件。从相关问题的性质来看,主要集中在餐饮服务质量差、产品质量问题和服务瑕疵等方面。

节日期间,食品投诉增多,主要表现在:1.朋友馈赠的食品出现质量问题解决难。春节期间,消费者走亲访友时经常购买一些食品或商品,但当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由于没有经营者开具的购物小票问题往往无从解决。2.餐饮企业发售的食品兑换券不能按约定兑换。如某饭店销售面点礼券,消费者春节前数次到指定地点领取,但直到正月初二商家仍然无法按时兑换,给消费者造成不便。3.餐饮企业设最低消费引起消费者不满。节日期间,消费者反映个别饭店仍存在设置单间最低消费问题。

(3)随着网络购物、电视直销等新型消费渗透到消费者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主要的消费方式,相应投诉量也较多。

春节长假期间,全市各级消保委受理网购、电视直销投诉96件,同比基本持平。主要问题包括:商品质量,比如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外观瑕疵;合同违约,比如团购券无法使用、随意变更使用规则;售后服务,退换货纠纷多、退货处理周期长,手续复杂,特别是电子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需要退换,商家要求消费者自行送检,提供质检报告,无质检报告不予退货是消费者投诉较多的问题;还有不容忽视的是,少数商家对“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承诺执行不到位,承诺退货又不愿履约。

【典型案例】

五、典型案例

案例1:成功调解一起平板电脑退款案

1月25日,某街区中国联通4G店举行交话费免费赠送平板电脑的活动,消费者刘女士途径该店时,被商家的宣传噱头所吸引。商家让刘女士现场支付1000现金作为话费,并要她签字确认后,赠送一个平板电脑给刘女士。几天之后,刘女士发现这是一个骗局,商家所赠送的平板电脑不能使用,1000元的话费也属于分月赠送。刘女士要求商家退钱,商家称1000元已经充到卡上,不予退还。刘女士致电我部门,希望我部门去现场协助维权。经辖区工商所执法人员去现场进行调查调解,刘女士将赠送的平板电脑退还给商家,商家将1000元钱退还给了刘女士,刘女士表示满意,此投诉调解成功。

案例2:彩电维修纠纷成功调解

荣先生2013年10月于岳阳县某海尔代理商处购买了一台电视机,使用一阵后电视机出现了死机的情况。因为当地经销商已经关门,荣先生向海尔总部反映该情况后,海尔总部帮助他联系了岳阳市海尔售后。现在岳阳市海尔售后已经将电视机运走维修,但一直还未修好送还。荣先生多次与海尔售后联系未果,希望相关部门协助维权处理。

接诉后,岳阳楼区大桥工商所立即与海尔售后负责人联系。经调解,荣先生的电视机送长沙海尔售后维修,修理好后立即通知荣先生。因荣先生未能提供购货发票和条码证,电视机修好后,荣先生必须支付一定费用,但荣先生称其发票与条码证在岳阳县海尔维修部处。经再次联系,荣先生表示由岳阳县经销部提供发票或条码证。海尔售后表示如在三包期内,则可免费负责修理。此次调解成功。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