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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工商12315工作简报总第(70)期

来源:岳阳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4-10-08 18:29 浏览次数:1

2014年第(12)期    总第(70)期

【数据分析】

2014年三季度咨询投诉举报情况分析

一、总体情况

三季度(2014年6月26日至2014年9月25日),全市12315投诉举报系统共受理电话及来4200件。其中咨询2642件,占受理总量的62.9%;投诉1283件,占受理总量的30.5%,已办结1228件,办结率为95.7%,调解成功467件,调解成功率为3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54万元;举报203件,占受理总量4.8%,已办结186件,办结率为91.6%;检举51件,其他13件。

三季度12315共受理12345分流转办投诉举报案件422件,已办结380件,办结率90%,消费者满意率100%。

二、咨询情况

本季度12315信息系统共接受消费者咨询2642件,排名前五位具体见下表:

咨询

序号

消费性质分类

消费类型分类

咨询问题

咨询量(件)

咨询问题

咨询量(件)

1

售后服务

311

家用电器

157

2

商品质量

202

通讯产品

83

3

合同

41

工具食品

51

4

不正当竞争及限制竞争

7

食品

44

5

广告

4

家居产品

38

三、投诉举报情况

(1)投诉基本情况

三季度共受理投诉1283件,其中商品类投诉927件,占投诉总量的72.3%,服务类投诉356件,占投诉总量的27.7%。商品、服务投诉前五位分布情况详见下表:

类别

受理量(件)

占商品/服务比

商品类

家用电器

172

18.6%

服装、鞋帽

133

14.3%

通讯产品

97

10.5%

食品

86

9.3%

交通工具

74

8.0%

服务类

电信(含移动、联通)服务

101

28.4%

互联网服务

87

24.4%

餐饮、住宿服务

39

11%

销售服务

38

10.7%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21

5.9%

(2)举报基本情况

三季度12315系统共受理举报121件,已办结95件,办结率为78.5%。其中商品类421件,主要是食品49件,保健品15件等;服务类139件,主要是餐饮和食宿服务19件等。

四、投诉举报热点分析

1、三季度,家用电器及计算机产品投诉举报量为172件,较上月增长6.63%,家电产品的消费维权指数连续三个月保持不断增长的势态,市场消费环境等级评定为“闹心”。市场反映主要问题有:家电产品存在性能故障,电器安装几天就出现不制冷、漏水、噪音大、花屏等问题;安装、维修人员技术水平、服务质量有待提高;个别家电商品送货、安装、维修不及时等。

去年4月,市民王先生在某空调专卖店购买了一台空调,承诺保修6年。今年8月10日空调出现故障,网点鉴定电脑板故障,告知王先生需申请备件一周,但至今仍无维修信息反馈。王先生致电客服,客服告知需要等到9月4日,但到期后仍不能保证修好。王先生认为售后不履行三包义务,无故拖延处理或维修,遂投诉至12315。经工商人员介入调解,售后网点为消费者尽快申请了备件并维修完毕,消费者表示满意。

2、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本季度消费投诉的热点。三季度工商12315指挥中心共受理关于食品和酒饮料等投诉27件,质量问题投诉成为焦点,一些生产经营者销售过期食品、虚标食品等级,不适当地添加山梨酸、二氧化硫,让人难以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目前关于食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食品里含异物,出现沉淀等;二是商家销售过期或无生产、保质日期食品,这一类主要集中在酸奶过期变质。三是食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变质、发霉现象,四是产品缺斤少两,分量不足;五是保健食品广告不实,保健食品故意夸大功效,误导、欺骗消费者。六是商家销售三无食品。

3、本季度服装鞋帽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质量问题突出,如面料短时间内出现起球、褪色、变形等;鞋类商品出现脱皮、断底、色差、内里开裂破损等;服装标识错误、胡乱标注,如服装洗涤标识不清,导致衣服清洗时缩水、变形,服装鞋帽号码标识与实际不符等;商家不按规定履行包修、包换、退货义务,特别是有的名牌商品出现问题时,以使用不当或证据不足等原因拒绝承担相关责任。

【典型案例】

案例1:东茅岭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食品纠纷

9月3号晚上,狄女士在市内小天使蛋糕店购买了一个4元的椰松面包。开袋食用时发现面包已经变质,狄女士找到商家,商家承认已经过期,但是拒绝赔偿,双方协商多次无果。狄女士转而向我部门投诉。

9月5日,我部门受理狄女士的投诉后,经东茅岭工商所主持调解,达成如下调解协议:1、由被诉方向投诉方当面赔礼道歉,2、由被诉方向投诉方赔偿500元,补偿3500元,合计4000元,3、本调解为一次性调解,无特殊情况不再复议,4、本调解生效后,投诉方不再作出有损被投诉方的言行(已制作行政调解书)。

案例2:金凤桥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汽车质量问题纠纷

近日,金凤桥工商所接到市民袁先生投诉。他所购置的面包车发动机出现烧机油现象,今年5月曾修理过一次,现在又出现相同问题。而此车还在保修期内,袁先生称商家不肯负责,请求我工商部门到现场进行调解。

根据新的家用汽车三包法,汽车质量问题属于质检部门监管。但我部门工作人员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还是立即派人到现场进行调解。在现场,工作人员看到,客户袁先生的汽车正堵住大门,与4S店处于僵持状态。将我部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分别找双方进行谈话,并要求双方互谅互让,各退一步,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放宽原则。最后,这样一件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在我们工作人员的努力之下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工商部门12315的维权工作,确是是工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政府化解了许多社会矛盾,是工商工作的闪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