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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工商12315工作简报总第(66)期

来源:岳阳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4-06-23 12:18 浏览次数:1

2014年第(8)期    总第(66)期                                   

【数据分析】          

 

2014年上半年咨询申诉举报情况分析

 

    一、总体情况

上半年(20131218日至2014620日),全市12315申诉举报系统共受理电话及来访7613件。其中咨询4914件,占受理总量的64.5%;申诉2242件,占受理总量的29.45%,已办结2115件,办结率99.62%,调解成功983件,调解成功率为46.4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8.42万元;举报337件,占受理总量4.43%,已办结275件,办结率为81.6%;检举54件,建议8件,其他58件。

上半年12315共受理12345分流转办申诉举报案件673件,已办结673件,办结率100%,消费者满意率100%

 

二、咨询情况

上半年12315信息系统共接受消费者咨询4914件,排名前五位具体见下表:

咨询序号

消费性质分类

消费类型分类

咨询问题

咨询量(件)

咨询问题

咨询量(件)

1

售后服务

592

通讯产品

204

2

质量

478

家用电器

166

3

合同

179

服装、鞋帽

121

4

不正当竞争及限制竞争

17

食品

116

5

计量

14

交通工具

101

 

三、申诉举报情况

1)申诉基本情况

上半年共受理申诉2242件,其中商品类1547件,服务类666件,分别占申诉总量的69%29.71%。商品、服务申诉前五位分布情况详见下表:

 

类别

受理量(件)

占商品/服务比

商品类

通讯产品

212

13.7%

食品

199

12.7%

家用电器

199

12.7%

服装、鞋帽

189

12.2%

交通工具

157

10.1%

服务类

电信(含移动、联通)服务

188

28.2%

互联网服务

123

18.7%

销售服务

65

9.7%

餐饮和住宿服务

62

9.3%

邮政服务

49

7.3%

2)举报基本情况

上半年共受理举报337件,其中商品类246件,主要是食品83件,服装鞋帽16件等;服务类84件,主要是餐饮和食宿服务20件等。

 

四、申诉举报热点分析

1、商品质量问题投诉突出:我中心综合几年数据分析,商品质量的投诉多年来一直居高不下,且呈上升趋势。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质量问题较突出。电器产品方面则主要表现在功能效果差、有声音无图像、安装延时、噪音问题,以及销售人员解释不详细、售后人员安装技术差。服装鞋帽类商品表现为,服装出现脱色、开线、起球等,以及调换商品时拒绝找差价,要求用余款选购店内其他商品等也是消费者投诉热点。

调解的最大障碍是商品质量鉴定。由于消费品的技术含量大幅度提高,如移动电话、电视机等商品质量的投诉,往往需要提供质量鉴定结果,消费者一般不愿意冒险先支付高额的鉴定费用,因而常常陷入困境。

2、涉服务业投诉居高不下:在服务业的投诉排名中,快递服务、预付式消费、餐饮以及通信服务等方面依然是投诉热点。

随着网购等非现场购物的普及,快递业务量直线上升,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以及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快递申诉量也呈上升趋势。消费者反映快递服务中快件延误、丢失损毁、索赔困难等问题的相对较多。有一些快递企业及其服务人员,没有认真执行国家《快递服务标准》的相关规定,在代收货款时仍然坚持“先签字再验货”,消费者签字后内件出现丢失、短少、损毁问题时,仍然面临索赔难等问题。

预付式消费也是今年上半年的主要投诉形式。商家在向消费者推销各种卡时服务承诺无比诱人,一旦消费者付了钱办了卡,就可能面临服务承诺缩水,甚至商家卷款逃跑,损失无法追回的困境。预付费投诉主要集中在美容美发、健身康体服务上。在消费者办完卡,一次性交纳全部费用后就出现无法预约,不按办卡时约定的标准提供服务,排队等候时间过长等情况,个别的仅提供几次服务就关门逃之夭夭,甚至把消费者寄存的财物一起卷走。

3、电视购物屡现消费陷阱:从上半年投诉分析来看,电视购物产品存在着质量差、服务差、售后差等一系列问题。消费者投诉主要问题为:夸大宣传、广告宣传与实物不相符,以及承诺不兑现、误导消费者等。

针对电视购物存在的问题,我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电视购物过程中,一定要确认经销商的地址,并及时索要购货凭证,发现所购买的商品同广告宣传不一致时,务必在收到商品的七天内向商家交涉,要求退货,切勿轻易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不管通过什么方式购物,都要学会保护自己,还是要理性消费,千万不要贪小便宜,看到“免费”、“赠送”、“不要钱”就冲动。

 

典型案例

案例1:手机流量激增产生百元费用

因开拓业务需要,一通信公司向市民吴女士所在公司开展优惠活动,吴女士兴致勃勃订购了一款合约手机,手机刚开始使用一天出现手机流量激增,产生费用400元。这笔多出来的上网费愁坏了吴女士,她多次向通信公司投诉,但一直没得到满意的结果。吴女士随后向12315部门提起申诉。近日,这起因手机流量引发的电信服务消费纠纷,在我中心的调解下得到解决,吴女士得到了退还的400元上网费。

经核实吴女士所使用的流量轨迹为在苹果商店下载软件产生了1560M流量,用户于1220日办理的iphone合约套餐,已超出套餐流量使用范围。吴女士在拿到该公司提供的iphone手机后,颇为满意,几个小时内使用手机下载了不少软件,却忽略了其中所产生的巨额流量。购机当日下午,手机出现停机状态,并且吴女士收到了通信公司发出的缴费通知。

我中心在接到吴女士的投诉后,召集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该公司考虑用户为当月办理的套餐。公司为用户特殊处理,帮用户办理了30元流量橡皮擦(155元费用),并将剩余超出费用279.31元退至用户账上,吴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我中心认为,吴女士遇到的情况并不鲜见。如今各大通信公司不断推出各种上网优惠套餐,但一旦超出优惠套餐,随手打开一个网页就要几元。甚至有手机软件暗藏吸费陷阱,在用户不知不觉中自动上网产生流量。

根据工信部的通知精神,通信公司的提醒义务仅限于合同约定事项。因此,开通手机上网功能的用户,除了通信公司发来的流量提醒短信外,可以在手机中安装流量监控软件,及时掌握流量使用状况。

对于比较损耗流量的上网行为,更要注意查看剩余流量,避免过度消费。在碰到类似本案的问题后,消费者应及时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例2:成功调解一起抹墙机质量纠纷

李先生是邵阳人,201312月份,他花费两万元余钱,在我市某工业区机械厂购买了一台自动粉刷墙壁的机器,机器在随后的使用过程中频繁出现故障。经仔细检查,李先生发现所购机器既没有合格证、说明书,也没有生产厂家地址。李先生联系商家维修,商家曾派工作人员来维修过一次,但是没有解决问题。李先生和商家协商多次无果,转而向我中心寻求维权帮助。

自今年4月份接到李先生的投诉以来,辖区工商所工作人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三次协商,李先生与商家最终达成一致协议:机械厂同意全额退还李先生购机款项,并先期赔付赔付4000元,剩余的14000元限期两个月内赔付。双方再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