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监字〔2020〕014号A类同意公开
关于对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29号建议的答复
卢赛君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安全配送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6年承接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职能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统一部署,针对食用农产品流通、贮存、配送等环节,坚持以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管为抓手,以创建放心肉菜示范工程为手段,以强化食用农产品监督检测为支撑,以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的。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稳步推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提升农产品安全质量,取得了显著成效,切实保障了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当前,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稳定,逐步向好,但是,诚如您所提出的,我市食用农产品发展层次还比较低,经营主体“小散乱差”特征明显、冷链物流贮藏基础设施落后、经营者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较弱,投诉举报仍时有发生,监管机制还不完善、部分地方监管工作弱化、监管方法手段缺乏;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饭店食材配送领域存在大量的小商贩,经营资质不全,管理缺乏;在配送中食物变质,特别是肉类和豆制品变质现象时有发生;少数商贩为追求便宜而采购菜市场的尾子菜或黑作坊加工的豆制品、米粉,部分未经检验检疫的甚至是病死的动物肉流入配送市场;一些学校食堂因择菜和清洗时间短(只有上午的两小时),操作空间小,清洗工具和场地有限造成清洗不彻底、农药残留多,隐患和风险高等食品安全问题:
后段,我们将全面认清农产品配送安全监管工作的复杂和严峻性及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的差距和不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履职,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加快构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制度。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细化责任分工,消除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属地管理责任,不断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水平。二是稳步推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着手建立以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为核心内容的市场准入管理机制,将查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作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基础条件的质量合格证明作为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条件。督促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准予进入市场销售。三、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我们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联合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解决抗生素超剂量、超范围的农产品和水产品上市销售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抗生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的问题。巩固并深化水产品整治、生猪屠宰等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四是积极开展放心肉菜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和农贸市场星级创建活动,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有效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积极开展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有效规范批发市场销售行为。五是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能力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基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基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准入环节的快速检测,促进监管环节快速检测常态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六是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制定《岳阳市食用农产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有序推进全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积极推动食用农产品从生产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环节可追溯,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销售、消费全链条监管,让问题产品无处藏身、不法制售者难逃法网。七是进一步强化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尽快建立全市餐饮单位后厨明厨亮灶系统并实现网上监控,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引导学校(特别是中小学)通过招标引进有一定规模的配送企业为学校服务,规范配送企业的采购、配送、索证索票等行为,严格要求配送企业采用全程冷链配送,尽量采用净菜配送模式,保障食材的初加工过程更规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理解! 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市场监管工作。
承办负责人:张 忠
承 办 人:欧首魁 15607306070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