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监字〔2021〕007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
答 复
罗琪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民宿旅馆客栈监督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第一时间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认真的学习,并与相关部门市文旅广电局联系,深入走访君山区、平江县、汨罗市、岳阳县等40多个民宿从业者,现就提案中加大对民宿经济支持力度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5年国务院开展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在新商事登记制度下,民宿旅馆客栈业属于一般经营项目,实行先照后证。即先领取营业执照再办理相关许可审批手续,在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才可开展许可经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我局严格依照规定,对其从业人员加强管理,督促办理健康证,指导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同时民宿属于治安管理规定的特种行业许可。根据商事制度改革后国务院规定的“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以及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民宿的特种许可由公安部门审核及查处。我局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过程中,如发现未取得特种许可的民宿,将及时移送相关信息至公安部门,同时加强联合惩戒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信息共享基础上,市场监管部门对行业主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和人大失信评价的当事人实施市场准入和任职资格限制措施。我部门在每年“五一”“国庆”旅游旺季联合相关部门对景区食品经营,民宿业严格监管,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价格违法行为,落实节假日值班值守,多角度守护旅游市场安全,确保消费稳定。
感谢您对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2日
承办负责人:颜鸿钊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张旭辉18207300199,820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