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 | |||
实施机构 |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深度 | 一级标准 |
最少次数 | 1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限划分 | 暂无权限划分 | ||
行使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6号、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第六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外商投资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八条 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号、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第五条 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的全国性公司、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省工商局企业登记权限的通知》(湘工商注字〔2016〕1号) (二)调整企业登记权限后,在国家工商总局授权的范围内,省工商局负责下列外商投资企业和机构的登记: 1、省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省级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批准从事承包工程、承包或受托经营管理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 2、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兼有负责全省行政辖区内行政管理事务的银行、证券、保险等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 3、外商投资的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行政规章的规定,应当由省级工商局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和机构; 5、依法应当由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登记而经其个案授权的外商投资企业; 6、省工商局认为确有必要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 省工商局按照调整后的企业登记权限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凡不属于省工商局登记权限范围的企业,依法由企业所在的市州、县市区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管理。 | ||
申请人权利 |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
申请人义务 | 应当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受理条件 |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 ||
联办机构 | 暂无联办机构 | 运行系统 | 市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系统 |
行政复议 |
行政复议部门名称:岳阳市人民政府/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复议部门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中路235号/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118号 行政复议部门电话:0730-8880272/0731-8569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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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
行政诉讼部门名称: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部门地址:岳阳市巴陵东路321号 行政诉讼部门电话:0730-8722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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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 服务主题 | 法人注销 |
人生事件 | 无 | 是否提供中介服务 | 否 |
特定对象分类 | 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 ||
经营活动分类 | 其他 | ||
已有业务系统名称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 | ||
结果名称 |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通知书 | 结果样本 |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通知书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特别程序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
通办范围 | 不可通办 | 预约办理 |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
物流快递 | 支持 | 网上支付 | 无 |
咨询电话 | 12345 0730-8882112 | 监督电话 | 12345 0730-8882111 |
办理地点、时间 |
现场办公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路347号市政务中心1楼市场监督管理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7-9月份 下午:13: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