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最多跑一次 > 办事指南 >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实施机构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深度 一级标准
最少次数 1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行使层级 市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限划分 暂无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暂无行使内容
申请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义务 应当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理条件 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
联办机构 暂无联办机构 运行系统 市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系统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部门名称:岳阳市人民政府/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复议部门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中路235号/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118号

行政复议部门电话:0730-8880272/0731-85693000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部门名称: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部门地址:岳阳市巴陵东路321号

行政诉讼部门电话:0730-8722828

服务对象 法人 服务主题 法人注销
人生事件 是否提供中介服务
特定对象分类 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经营活动分类 其他
已有业务系统名称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
结果名称 准予简易注销登记通知书 结果样本 准予简易注销登记通知书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是否特别程序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 预约办理 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物流快递 支持 网上支付
咨询电话 12345  0730-8882112 监督电话 12345  0730-8882111
办理地点、时间

现场办公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路347号市政务中心1楼市场监督管理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7-9月份 下午:13:30—17:30)


  • 材料规范说明
  • 办理流程
  • 参考范本下载
  • 法定依据
  • 常见问题解答

    序号

    业务

    情形

    材料名称

    材料

    样本

    材料类型

    电子

    表单

    来源渠道

    材料份数

    材料规格

    提交方式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是否需电子材料

    1

    通用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申请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原件

    网上现场均可提交

    必须采用本单位提供的申请表格式填写

    填写必须真实、齐全,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2

    通用

    《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申请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原件

    网上现场均可提交

    必须采用本单位提供的申请表格式填写

    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公章。

    3

    通用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其他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原件

    物流递送或现场提交

    执照正副本全提交

    说明:1.业务情形:通用或不同情形需要提交其他材料的;2、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或由政府部门核发。对于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的申请材料,提供该类机构业务查询及联系方式。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范本名称 范本下载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示例范本

      《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

      (八)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工商总局负责)

      《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

      (四)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名称登记、放宽住所条件、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试点。加快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抓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切实减少各种不必要的证,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尽快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工商总局、国务院审改办牵头)

      《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


      问:简易注销办理程序是什么

      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填报简易注销公告(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公告期满45天后之日起30日内→领取或下载企业简易注销相关登记表格→提交材料,向登记机构申请简易注销登记→领取核准通知书

       

      问:企业办理工商事务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答:可以。请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明,并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问:提交材料应当是原件还是复印件?

      答:请根据申请材料的要求提交。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